中新网2月17日电 《瞭望》周刊刊载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丁元竹的文章指出,“十一五”时期中国社会发展主要有五个重点。
文章说,“十一五”时期,中国的社会发展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从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把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作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重要条件;要通过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通过民主法制建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持社会安定团结。
文章说,按照《建议》,“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必须从偏重物质财富增长,转向更加重视人的发展,要从过去单纯以增加GDP为出发点,变为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核心,把人力资源开发作为重大举措,强化有关扩大就业,加强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健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内容,更多地关注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体。
文章称,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十一五”时期的社会发展,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认真研究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对食品、药品等的监管,确保公共安全。同时要消除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不和谐因素,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同步发展,统筹城乡、区域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
文章说,根据科学发展观,“十一五”时期的社会发展应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分配制度改革,构建效率与公平相协调的社会分配机制,处理好各阶层间的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即使资源在市场调节作用下实现优化配置,又兼顾社会公平,使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效率优先是鼓励一部分人先富,兼顾公平是促进共同富裕,二者要同时并举,不可顾此失彼。要加强国家对分配机制的宏观调控,逐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
二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要研究和开发新的就业部门;要关注劳动生产率增长对就业的影响;要加快提高工资水平和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弥补国有企业老职工的原有欠账;扩大医疗、失业和养老保险金的覆盖面;建立可靠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降低社会保障管理成本;建立起规范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和医疗救治等救助制度,提高救助能力;建立农村低保(特困户救助)制度,整合救助资源,完善救助办法,加强规范化管理。
积极推进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完善社会福利体系,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关怀社会弱势群体,提升老年人、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福利服务和保障水平,缓解贫困;推进社会福利事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营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和服务队伍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大力发展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支持居家养老;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和孤残儿童的救助工作;创新社会慈善组织形式,大力发展慈善基金会、救济会等各类社会慈善机构,完善社会慈善事业优惠政策。
四是要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问题。要采取积极疏导、说服教育、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的方法,协调和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人的主观能动性。要调整好各阶层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使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共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是要做好社会风险管理。要预防社会风险发生与减少风险损失。社会风险管理机制的实质就是对外趋利避害,谋求国家安全;对内有效缓和矛盾,抑制社会危机,避免动荡。全面建立国家突发性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包括快捷的灾情信息系统,高效的现场救灾组织协调系统,通畅的应急通讯指挥系统,有力的救灾物资运转系统,及时的应急资金保障系统,有效的社会动员支持系统,完备的灾害评估系统以及健全的防灾减灾系统。探索灾害救助新型保障机制,特别是提高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城市紧急事件灾民生活的应急救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