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球员九个赌,还有一个是替补”——是中国职业足球的危言耸听,还是现实写真?前辽足门将刘建生此次被抓,是对足协去年一纸禁令的二次注解。2005年的1月6日,中国足协对涉毒的刘建生开出一纸罚单:禁赛两年罚款五万元。禁赛期未满,刘建生就被抓现行,黄毒缠身,人赃俱在。
刘建生是个例还是典型?他有赌球“前科”——至少在前年药检阳性后他就“坦白”过,在与省体育局官员的谈话中他甚至“顺便”扯出了其他队友。难怪他这次被抓,辽足就又有人打哆嗦了:“老六又出事了?这次会不会又咬很多人?”看来赌球绝非个别。
辽足老总张曙光说:“辽足是中国最职业化的俱乐部,可恰恰是最穷的俱乐部”。穷了俱乐部可以,不能穷了球员,这符合所谓“穷庙富和尚”的理论,刘建生只不过刚好提供了一个例证,但这个例证的背后还有更多的蹊跷。就是这个拥有高档沃尔沃轿车的刘建生,2003年曾自豪地宣称:“今年365天,我埋单300多次。”即便他工资、奖金再高,也不至于让其他球员有“跟六哥出去见大世面”的感慨。刘建生挥金如土的背后必定蕴藏着更耐人寻味的东西。
究竟是刘建生因赌球赚了钱而涉毒,还是涉毒需要钱而涉赌,这与“鸡生蛋,蛋生鸡”一样无人说得清。可以禁赛,无力禁毒。这不是足协的悲哀,是球员的原罪。球员们辩解说自己就是以踢球谋生,谋生这两个字在这个圈子里其实是可以拆开理解的:赌着踢是“谋”,靠阳谋阴谋赚得盆满钵满;正经踢是“生”,要生存就要跟着呼风唤雨的人去“见世面”。
都在说是足球带坏了中国球员,那么,把足球踢出中国如何?既然脚臭埋怨鞋不好,那么,把鞋扔掉好了,看脚到底还臭不臭?(孙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