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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建国土资源听证制度 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

2006年02月10日 09:18

  中新网2月10日电 2006年,国土资源听证制度要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建立和落实。人民日报消息称,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听证制度是今年国土资源部依法行政的一项重点。

  国土资源部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作出制定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拟定或修改基准地价等决策时,应依职权组织听证;在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作出较大数额罚款、吊销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时,应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此外,国土资源部日前出台的《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中,规定今年,国土资源部对中央媒体曝光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率要达到100%。

  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和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是国土资源部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之一。该部明确提出,今年对中央媒体曝光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率要达到100%。

  同时,今年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全部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处理。(夏珺)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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