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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巨贪毕玉玺同僚金德民受贿、重婚被判十五年

2006年02月10日 07:25

  中新社北京二月九日电 (吴庆才 王文波)九日,京城公路巨贪、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毕玉玺的“老搭档”———北京首都发展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首发房地产公司董事长金德民因犯受贿罪、重婚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合并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院查明:金德民利用担任首发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于二00三年八月至二00四年二月间,多次向他人索要港币及美元并收受欧米茄手表、笔记本电脑、保险等财物共计价值一百八十六点七万余元人民币。

  二00四年,得知“公路巨贪”首发公司原董事长毕玉玺因违纪问题被审查后,担心东窗事发的金德民曾先后两次将九十万港币和五万美元退给谷某。

  在侦查机关对金德民涉嫌受贿一案进行调查时,还发现金德民在法定婚姻存续期间,自一九九八年起,又与另一位姓季的女子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且二人还还育有一子。

  法院认为,金德民已分别构成受贿罪、重婚罪,依法均应惩处,实行数罪并罚,故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宣判后,在回答记者们的提问时,金德民显得情绪非常激动,他颤动着嘴唇说:“这个判决对其他贪污犯来说应该是个教训。”谈到是否上诉,他说:“我会慎重考虑,但现在还没作出决定。”。

  对于重婚罪,金德民以不愿牵扯其他人为由而闭口不谈。面对记者的再三追问,金德民哽咽着说:“我以后没法为家人尽自己的责任了,我愧对于他们……”。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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