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清二月九日电(朱明海)笔者今天从福清市法院获悉,福清市公安边防大队于去年三月在闽、辽两省查获的一起重大偷渡案日前一审结束,数名涉案组织者被判重刑,其中曾被列为福清市“十大督捕”之一的在逃偷渡组织者、人称“福清萍姐”的女“蛇头”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人民币。
今年三十八岁的福清市港头镇芦华村妇女余某,丈夫早年偷渡国外,自己则在家乡企图通过组织偷渡活动发横财。二00一年七月份,她指使他人以十几万元人民币的偷渡价格招收四名偷渡人员预谋偷渡国外,但在某出租房内集结时被福清边防官兵查获。余某在被监视居住期间潜逃,并在逃亡期间还多次组织偷渡。二00二年十二月,她再次伙同他人以到目的地国后再支付偷渡费用为条件诱骗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偷渡,在福清各乡镇组织十名偷渡人员预某偷渡,这批偷渡人员在前往长乐机场途中再次被福清边防官兵查获。
二00四年四月,她再次伙同薛某等七名大小“蛇头”又一次组织十名偷渡人员预谋偷渡,但福清边防大队早就在福清、长乐以及沈阳、大连等地布下天罗地网,一举将十六名涉案人员一一抓获。而躲在幕后操纵指挥的主要组织者余某再次侥幸逃脱。余某被列为福清市“十大督捕蛇头”,在通缉期间她仍顶风作案,二00五年三月,经过几个月的预谋、策划后,余某再次躲在大连遥控指挥组织一起偷渡活动,并在身边安排两名小“蛇头”,一个负责接应到大连集结的偷渡人员,另一个负责联系船只和考察下海点,终于落入福清市边防官兵布下的天罗地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