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8日电 据英国《泰晤士报》报道, 为了避免“二次灾难” ,埃及沉没渡轮姐妹船的船长拒绝了失事渡轮发出的求救请求。
“圣凯瑟琳号”船长乔马亚告诉埃及报纸《金字塔报》,他的船只收到了失事客轮“萨拉姆98”号的求救信号,“圣凯瑟琳号”当时正在同一航线的相反方向航行,“萨拉姆98”号询问他是否能返航并进行营救行动。
乔马亚称:“为了保护圣凯瑟琳号上1800多名乘客的生命安全,我作出了不改变航向的决定,改变航向帮助沉没客轮将使我自己的船只也在红海里沉没,尤其是考虑到天气状况很差的情况下。他们通知我,公司总裁伊斯梅尔要求我继续保持航向以避免发生二次灾难。”
乔马亚船长称,他通知了这一海域的所有其它船只,请求它们参加营救工作,但是搜索和营救工作在客轮沉没七小时后才展开。埃及政府7日晚称,他们是在客轮沉没近六小时后才收到客轮沉没报告的。
载有1400多人的“萨拉姆98”号在离开沙特杜巴港后不久发生了海灾,这艘船龄为36年的船只从雷达屏幕上消失,它甚至没有发出失事信号,不过埃及新闻社上星期五报道称,圣凯瑟琳号接收到了遇险信号,“萨拉姆98”号的船长在电文称,他的船只有沉没的危险。
埃及海事当局已暂停了乔马亚的职务。乔马亚称,因为他与议会事故调查委员会的一名成员发生了争执,海事当局作出了暂停他职务的决定。
国际海事组织规定船长们有义务救助处于危险情况的其它船只,规定称,船长必须全速前进向遇险船只提供帮助,不过,规则也有免责条款,这一条款规定如果改变航向使船长自己的船只也面临危险,那么船长们可以决定不改变航向。
海运、空运和商船运输船长联合会的发言人林顿称:“姐妹船不去参加救援看起来很特别,天气状况并不是很恶劣,如果你的船只所遇到的风险很小,那么拒绝提供救援的理由就不是很充分。除了法律义务之外,还有道德义务。船员的一个基本准则就是帮助那些遇险的人士。”
这两艘客轮都由埃及萨拉姆海运公司经营,该公司在埃及塞法杰港的办公室6日遭到数百名愤怒的遇难者亲属的袭击。失事客轮上的多数乘客是埃及劳工和朝拜者,埃及官员称,共有388人在这起海难事故中幸存。幸存者和遇难者亲属指控萨拉姆海运公司使用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船只,他们还指控船员在火灾发生后没有返回沙特港口。(固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