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7日电 据《深圳商报》报道,近日从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获悉,2005年深圳共受理各种仲裁案件2110宗,涉及房地产行业的案件就达到了860多宗,占总数的四成多。
据深圳市仲裁委员会发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与房地产相关的仲裁案件涉及到了房屋预售、转让、租赁、建筑施工以及物业管理等多个方面,其中最多的是预售方面,去年仅这一项就达到了550多宗。在受理的仲裁案件中,体现在二级楼市也就是房屋买卖方面的纠纷,主要包括延期办证所涉及到的违约金补偿,和延期交房涉及到的违约金补偿两个方面。体现在三级楼市也就是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主要是卖方单方终止买卖合同而引起的需要给予买方的定金赔付,以及需要给予中介的佣金支付。此外,还有一些诸如租客欠租金,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等纠纷。
据统计,在涉及房地产纠纷的仲裁案件中,二手房交易纠纷增幅最大。“房价的快速上涨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三级市场的买卖纠纷数量。”仲裁委发展处负责人认为,“特别是去年,深圳的房价上涨较快,这样很多售房的人就开始毁约。卖方不愿意按照合同价出售房屋,而想以更高的市场价格卖给别的买家,而原本的买家因为交了定金签了合同,因此就要求赔付,双方商量不好于是通过仲裁解决。这其中有些还涉及到了中介佣金的问题,相关的案件占了很大比例。”据介绍,2005年涉及房地产的案件增幅很大,这其中很多就是因为房价快速上涨,单方终止合同而需要进行赔偿的案件。
为了提高涉及房地产纠纷仲裁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深圳市仲裁委与深圳市房地产协会共同建立了“房屋租赁纠纷快速解决通道”。这一“快速通道”的具体实施办法,主要包括仲裁费优惠,专人负责调解,缩减审理期限,程序优先,专业仲裁员审理等。此外,快速通道还承诺对租赁纠纷案件如无评估、鉴定、公告送达等特别情况,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下、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力争在组庭后一个月内结案。50万元以上、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力争在组庭后两个月内结案。也就是说,所有审理期限都比过去的缩短了一半。有数据显示,深圳市一年涉及企业的租赁纠纷大约在7000宗以上,有的涉及逾千万元租金,一拖数年仍难以解决。而“快速通道”将对事实清楚、证据材料完善的案件,当庭裁决,有效地节约了案件办理时间。(陈飞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