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 汽 车
房 产|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视 频|商 城|供 稿|产 经 资 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商务部:51个国家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2006年01月28日 17:48

  中新网1月28日电 随着2005年韩国、澳大利亚、以色列、哈萨克斯坦、乌克兰、白俄罗斯、冰岛等13个国家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自2004年4月新西兰率先承认以来,目前已有51个国家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新华网引述商务部的消息称,2005年11月,韩国宣布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成为中国千亿美元以上贸易伙伴中第一个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

  另外,还有相当一批国内企业在反倾销调查中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在2005年上半年欧盟反倾销已裁决案件中,有42家涉案中国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目前,在欧盟反倾销调查中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应诉国内企业超过70家。

  商务部负责人指出,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使中国企业在应诉部分国家反倾销调查中遭受到不公平待遇,违反了世贸组织基本的公平贸易规则。希望有关国家客观公正地认识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积极考虑并尽早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张毅)

 
编辑:邱观史】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