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程回成都参加“春春与你相约熊猫城”活动的李宇春,和她认养的大熊猫“春春”进行了一次零距离的亲密接触,并将第一笔认养费用10万元交到卧龙熊猫基地负责人手中。然而,此举却招来如潮骂声(据1月22日《北京青年报》)。
因为,几千名疯狂到顶点的“玉米”高分贝的叫声和闪光灯的亮光让“春春”惶恐不已,神情非常紧张,在笼子里四处窜,想找安全的地方。
用媒体的话说,简直是对国宝的虐待。而商家却将把国宝弄上舞台的责任推向了李宇春,“因为李宇春时间太紧去不了卧龙”。无论是否属实,我都认为,“超女”急待长大,逃离商家制造噱头的掌控,勿做别人手中的玩偶。
李宇春们曾经给2005年的娱乐世界万钧雷霆般的震荡,但必须承认,“超女”运动从一开始就是一场商业运动,她们难以逃脱媒体和商家联合打造的游戏规则,难以逃离包装、炒作和控制。一旦她们功成名就,更意味着一个商业品牌的诞生,一棵摇钱树的根深叶茂,意味着商业的彻头彻尾化。她们为各种商业团体所“购买”,成为企业、品牌或者商务活动的代言人,从此上了“贼船”,像那只被圈养在笼子里的熊猫。
当然,我并不认为,“超女”们仅仅应当成为世俗社会里平民的圣洁偶像,始终远离灯红酒绿,远离喧嚣浮靡的商业化,我真诚地希望她们从此踏上上流社会,过上免于匮乏、恐惧的生活。但我担心的是,“超女们”商业化运动的边界在哪里,她们会不会迷失了自我?她们还能不能坚持自己的理想和价值伦理观?
不幸的是,我们看到“超女们”在参与形式各异的商业“走穴”。就像此次李宇春的认养“义举”,也仅仅成了商家所谓“公益”活动的一张王牌。熊猫的饲养方法中说明:注意避免噪音干扰,大熊猫最敏感声响和噪音,当突然听到某种陌生的声响而又判断不出声音的来源时,会使大熊猫的精神产生过分的紧张和极大的恐惧,甚至被吓得近乎歇斯底里发疯的程度。熊猫还被禁止任何人用闪光灯拍摄照片,避免刺激其眼睛的敏感度。正因此,一般情况下像梁朝伟这样大牌的明星都是亲自去卧龙自然保护区认养大熊猫。此次商家全然不顾国宝大熊猫的安危,将它弄到都市的舞台上去配合一场商业秀,简直是一种无情的虐待。
我想说的是,这可能并非李宇春的本意,但李宇春是否缺乏基本的价值判断,是否缺乏自我独立的意志?李宇春起码应该知道,她的“粉丝”们的山呼海啸,会对一向喜欢安静生存的大熊猫产生多么恶劣的影响。
“超女们”毕竟太年轻,而江湖又太险恶。“超女们”理应成长成熟。对那些有违公序良俗的做法要学会说不;对过度的商业包装和利益驱动,要学会“拒绝”;要恪守住做人的尊严,恪守住做一个公民的底线;要学会用博弈的手段,逃离低俗媚俗恶俗的媒体或商家的控制。
当然,这一切之上,最应该讨伐的是圈养熊猫和“经营”李宇春的那些人。
来源:新京报 作者:刘效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