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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男子盗窃同事财物 屡次从安徽到山东去嫖娼

2006年01月20日 10:05

  中新网1月20日电 中国法院网报道,为了获取钱财去嫖娼,王某竟盗窃同事财物。日前,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

  王某身高不足1.4米,近30岁还未娶妻。2005年的一天,王某突然想到偷同事陈某的钱到山东去嫖娼,并于当夜窜至陈某住处偷得现金千余元及手机一部,而后三次去山东嫖娼将赃款挥霍。此外,经王某交代,他还曾经偷过另一同事的现金1200元。(王莉)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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