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0日电 今日出版的《国际金融报》载文指出,在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过程中,许多乱象让人叹为观止,质量问题一直有颇多议论。如果“限价商品房”在既定价格的前提下,以牺牲质量为代价,那么“限价”行为等于是白搭。
在备受诟病的经济适用房陷入了尴尬境地时,又见政府部门出新招。据报道,北京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推出部分中低价位商品房,并将对这些商品房设定价格上限——这样的房子名为“限价商品房”。北京市建委有官员称,目前很多人反映房价高,买不起房。“这些限价商品房主要面向收入一般、能力较弱、又能买得起低价房的人群。
与经济适用房明显带有福利色彩似乎不同的是,政府此次一开始就提出,建设的是“商品房”,只不过在价格上受到政府控制,以便能够给相关群体带来福音。
在我看来,限价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本质上一样,是换汤不换药的。即便政府部门提出了新概念,许多问题依旧难以回避——甚至在政策的逻辑起点上,就大可商榷。
“限价商品房”之所以能够限价,是因为主事的政府部门和后期介入的开发商让利的结果。政府让利,主要体现在土地成本上,这在实质上也是一种补贴。政府部门的动机当然无可置疑,为的是相对弱势群体能够得到实惠;开发商让利,从动机来看,则有几种可能:一是图薄利多销,二或因为境界较高,三是不排除梳理好与政府的关系。开发商的选择因是商业行为,实在正常不过。
但是,政府的举动却可让人提出疑问:从目标人群来看,所谓“限价商品房”的购买者,自然不是社会的最弱势人群,这个群体,即便政府大幅让利,恐怕也买不起房子。能买得起房子的,与经济适用房一样,其实还是中等收入人群。那么,政府部门恐怕依旧无法回答一个追问:中等收入群体,凭什么就能享受到政府的额外补贴呢?
“限价商品房”的质量如何保证,政府介入市场后或会产生寻租空间等问题同样是民众关心的。在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过程中,许多乱象让人叹为观止,质量问题一直有颇多议论。如果“限价商品房”在既定价格的前提下,以牺牲质量为代价,那么“限价”行为等于是白搭。在市场交易当中,一分钱一分货自然是寻常不过的道理。
但是,在政府实质上给予了补贴的前提下,在开发商和政府部门以及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现实中,民众有理由担心,政府惠济民生的举措或会在利益的诱惑中消弭于无形。不仅如此,在经济适用房操作过程中出现的交易成本人为加大、并存在寻租行为等现象,是不是有可能在“限价商品房”的运作中翻版出现呢?
政府体谅民生的艰难,当然是好事情。但是,政府部门的决策,不能过多参照一些情绪化的声音。如果政府部门不承认房产确实不是每个人都能买、不是每个人都有必要买的现实,那么政府行为介入市场,进而扭曲市场价格,并人为加大交易成本等现象就无可避免。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教训仍在眼前,有关部门似当从中汲取,不必急于操作所谓的“限价商品房”,而应推动平实适用的房子在市场竞争中自然出现。(汪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