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认为由于业委会发布的号召业主“缓交2005年供暖费”的行为,导致小区本供暖季收费比例仅为10%,北京太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把太月园小区业主委员会起诉到了海淀法院,要求业委会不要再阻挠物业公司收取2005年供暖费。
2005年8月,按照北京市煤改气的供暖要求,太月园小区内的供暖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同时供暖费价格由原来的每年每平方米19元调整为30元。同年9月,物业公司开始征收2005年供暖费。而太月园小区业委会却提出,小区的楼道、步行梯、门口大厅等公摊面积都没有供暖设施,物业公司按照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供暖费不合理,在和物业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业委会在小区内张贴公告并在互联网业主论坛上发布公告,号召业主“缓交2005年供暖费”。
供暖价格是政府定的
日前,该公司行政部经理助理张先表示,太月园小区的供暖属于小区自建锅炉房供暖。按照海淀区环保局的要求,2005年由物业公司投资把燃煤锅炉改成燃气锅炉,按照北京市发改委燃气锅炉的供暖费收费标准,太月园小区的供暖费从过去的每年每平方米19元增加到30元,之前物业公司进行了公示。张先生说,小区业委会当时表示同意煤改气,但是提出物业公司应该按照使用面积收取供暖费,而不应按照建筑面积收取供暖费。在此问题上双方一直没谈拢。
据张先生介绍,太月园小区供暖煤改气后,燃气锅炉所用的天然气是磁卡控制,卡里没钱锅炉将面临无气可烧。目前小区物业公司实际上是在用其他单位的供暖费临时救急,但是能救到哪一天他们也说不好。
“我们小区的所有公摊面积,包括楼道、大厅、步行梯都没有暖气设施,业主在这些地方享受不到供暖服务,却要交纳70年的供暖费,这合理吗?”11日下午,太月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王主任如是说。
王主任介绍,北京市政府收取供暖费实际上有两个价格标准,其一是按照建筑面积收费,每年每平方米30元,其二是按照使用面积收费,每年每平方米40元。她们计算了一下,如果按照使用面积每平方米40元收,业主们一个供暖季能省好几百元,但是物业公司却不同意。据了解,物业公司诉业委会阻挠业主交纳供暖费案,在法院还没有先例。海淀法院不久将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政府规定供暖按建筑面积收费
北京市热力集团表示,北京市供暖价格按照2001年北京市物价局公布的《关于调整我市民用供暖价格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简称372号文件)规定收费,通知规定,燃油、煤、天然气和煤气锅炉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30元,由热力集团集中供暖的民用供暖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24元。
据介绍,目前的供暖收费标准规定是按照建筑面积收费,而且建筑面积包括公摊面积。不过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很多居民对现行的收费标准存在质疑,因为供暖按照建筑面积收费,但规定的16摄氏度的室温却仅限于居民使用面积的范围。另外,物价局规定的2001年收费标准基本沿袭了1996年的旧规定,而1996年还没有大批的商品房进入市场,所以规定本身也存在一定滞后性。(李罡 刘砥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