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中国房地产报》报道,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对国土资源部门来说,土地市场和房产市场的协调配套发展、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等深层次问题还需继续探索。
房价和地价哪个是“鸡”、哪个是“蛋”的争论,并没有妨碍土地在2005年宏观调控中发挥作用。2005年的土地政策起到了保持稳定总量供应、调整房产结构、保持房价稳定的作用。2006年,这些土地宏观调控政策仍在进行中。可以肯定的是,土地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偏紧仍是其主调。在这个基础上,手段和方式都会有所变化,以应对日益变化的市场。
变化的是招拍挂细则、地价上涨趋势和对闲置土地的处理
据国土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有关人士介绍,招拍挂细则制定是2006年国土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关于经营性用地的招排挂改进细则草案已经出来,并下发各地区征求意见中,预计2006年年中可以颁布。
自2001年国土资源部发布11号令要求经营性用地实现招拍挂方式出让以来,规则的制订就一直是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经过几年时间的实践检验,国土资源部门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成为了此次招拍挂细则改进的现实基础。另外,这些年的推广,也在社会上形成了“拿地不找市长找市场”良好市场氛围,为细则的修改奠定了社会舆论基础。
据权威人士透露,细则修改的具体内容,可能集中在三个方面进行:一是扩大招拍挂领域,工业用地出让将首先被考虑实行这种方式,2005年底深圳首次以挂牌方式出让关外一宗工业用地,效果和影响不错,将被借鉴到改进工作中;二是加大招拍挂工作力度方面有新措施,要提高招拍挂在经营性土地出让中的作用,加大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三是在流程细节等方面的改进,主要是在合同条款执行上的一些改进。
地价水平保持稳定是2006年重点工作之二。2005年土地方面一个重要的变化是土地价格涨幅出现了历史性的下降。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所长邹晓云表示,2006年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作用下,预计全国土地价格仍会处于小幅攀升、涨幅回落的态势。
“但土地价格上涨不等于房产市场价格上涨,虽然它们之间存在传导作用,但至于传导作用有多大,有多快,这都在研究中。”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地价处处长关文荣称。
2005年各城市都有不错的房地产市场出让地块,如北京清河地块、天津滨海新区地块等,房地产用地已经大部分实现了招拍挂出让方式,但这种情况下土地价格的个案情况比较突出,不能代表城市整体地价水平。很多城市地价已经出现滑坡现象,房产市场的“有价无市”,反映到土地市场上就是整体地价下跌的客观现实。
2006年国土资源部门可能从两个方面重点关注地价的情况:一、制定协议出让最低地价和改进征地补偿标准;二、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补偿片区价也在制定中,有望对农用地转征起到规范作用。这些都有助于2006年土地价格的平稳发展。
2006年,闲置土地的公示预计会成为国土资源部门重点突破的工作之三。国土资源部门在处理闲置土地中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加大信息批露工作,包含对闲置土地的公示等内容;二是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加大,对重点地块的未来建设的目标更进一步详细规定并进行及时跟踪监管;三是对一些土地用途以及高度进行限制,投资额度和建筑高度超过政府规定必须叫停;四是综合利用税收政策加大闲置土地利用,保证集约、节约用地,保证土地有效利用。
不变的是土地供应总量保持稳定、继续向中低档房供地和停止供应别墅用地
从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透露出的信息看,2006年中央宏观调控步伐不会停止,中央各项政策仍将保持持续稳定执行。作为参与宏观调控的部门之一,国土资源部门也仍将继续自己的历史使命,保持宏观调控从紧的政策。因此,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曾明确表示,2006年国土资源部将继续严把土地闸门,进一步增强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束克欣介绍,截至2005年第三季度末,全国供应商品房建设用地共约3.7万公顷,比2004年的用地量增加了1个百分点,这些总量对我国房地产开发来说是足够的。
从供应结构上看,普通中低档商品房用地的供应将明确成为国土资源部门供地的重点。国土资源部门“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土地供应计划,严格控制高档住房建设用地,增加中低价位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土地供应”政策已显现了效果并将继续保持。为此,2006年,国土资源部将继续倾向于中低价位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供应。同时,进一步完善开发用地的市场准入制度,继续停止别墅用地的供应,并采取措施限制低密度住宅的供应。对于违规批地行为,国土资源部将进行严厉查处。
对土地市场来说,还有两个方面不可不提:土地监察特派员制度建立和房价成本清单。
2004年国土资源部门垂直管理的时候,国土资源部就设想成立一个督察局,负责人的人选问题都已经考虑好了。但牵涉到更深层次的体制和利益问题,这个制度没能贯彻下去。土地督察特派员制度面临的问题不是一天两天能解决的,它牵涉到立法、体制和利益等各方面因素。但国土资源部门仍在研究该制度的可行性,有望在2006年有所突破。
房价成本清单曾经是国土资源部门支持的重要工作之一。这个从福州市试点的工作,从开始就遇到了不小的阻力。尽管目前有地方政府实践,以及南京等地的民间版本的呼吁,但对国土资源部门来说这种探索注定将是艰难曲折的。归根结底来看,这都是一个信息公开的问题,只能引导而不是强制规定能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