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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合同开征意见

2006年01月05日 10:05

  中新网1月5日电 据《北京现代商报》报道,4日从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获悉,《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合同》修改细则的征求意见稿已由国土资源部下发到各地方政府征求意见了,并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台。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土地出让后的开发进度等要求必须在土地出让合同中进行约定。

  日前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中国房地产CEO高峰论坛”上,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束克欣曾表示,国土资源部实地调研发现,目前招拍挂制度在部分地方形同虚设,这种现象的出现反映了现行的土地出让制度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因此,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已经研究制定了非常详细的招、拍、挂操作规范细则和一些修改意见,主要对两方面进行了修改,一是对采取招、拍、挂的土地的公示时间要由以前的14个工作日延长,但是具体延长日期还在讨论过程中;二是对土地出让金的交纳时间将缩短,主要是针对全国范围内出现的由于开发商拖欠交纳土地出让金而导致土地长时间荒芜的现象。

  此外,国土资源部将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土地出让合同范本,严格规范开发商拿到土地后的开发行为。例如对土地出让后的开发进度等要求必须在土地出让合同中进行约定。束克欣还透露说,今后国土资源部会出台措施,严查各地已经批出和正在批出的别墅、高档公寓用地。对于违规批地行为,国土资源部将进行严厉查处。(赖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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