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5日电 国家安监总局4日发布消息称,虽然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部分行业和领域特大事故多发,特别是煤矿特大事故未得到有效控制,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三个上升、二个多发”。
1、全国特大事故上升
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同比增加3起、443人,分别上升2.3%和17.0%,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同比增加1起、264人,分别上升6.3%和28.2%。
2、部分行业和领域特大事故上升
煤矿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5起、695人,分别上升34.9%和66.6%,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特大事故的43.3%和57.0%;建筑企业特大事故同比增加2起、53人,分别上升200%和252.4%;渔业船舶特大事故同比增加4起、57人,分别上升100%和132.6%。
3、部分地区特大事故上升
全国有14个省(区、市)特大事故上升,分别是: 广东(增加6起、232人)、江苏(增加4起、73人)、新疆(增加3起、113人)、江西(增加3起、46人)、云南(增加3起、24人)、内蒙(增加3起、12人)、山西(增加2起、79人)、青海(增加2起、67人)、吉林(增加2起、33人)、辽宁(增加1起、213人)、黑龙江(增加1起、162人)、河北(增加1起、92人)、海南(增加1起、12人)、重庆(增加1起、9人)。
4、煤矿停产整顿矿井事故多发
2005年停产整顿矿井违法违规生产发生伤亡事故108起,死亡435人。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20起,死亡79人;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1起,死亡271人。分别是山西(3起、51人)、贵州(2起、32人)、河北(2起、87人)、广东(1起、121人)、河南(1起、27)、内蒙(1起、16人)、陕西(1起、12)。
5、重大未遂伤亡事故多发
2005年共接到重大未遂伤亡事故报告78起,涉及金属与非金属矿、石油、建筑企业、化工企业、民爆企业、公共聚集场所、城市铁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航飞行、渔业船舶等行业和领域,涉险及疏散近7.1万多人,铁路停运79小时,1200多亩农田及部分河流、鱼塘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使12万多人的生产生活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