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30日电 《瞭望》周刊刊载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区域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张乃剑的文章称,根据中国目前沿江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大中城市郊区已走向小康生活的农村居民社区现状和世界发达国家农村的情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确立以下九个标志:
——农民居住集约化。中国农民居住的分散性、随意性,是自古以来存在的显著特征。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看,人类群体居住的集约化程度,反映了一个地区经济和社会的文明程度。凡现在保存下来的农村千年文化古镇,当代经济发达地区的强镇、名村,无不是农民高度集约化的居住地。新农村建设必须以居住集约化为突破口,使各地农村的土地利用达到集约和节约的目的。只有实现农民居住集约化,才能提高住房质量,提高抗灾减灾能力。农民集约化居住、加强了农户之间的紧密性联系,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乡村文化,创造了条件;便于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大大降低通电、通信、通气、通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成本和公共设施的管理成本;便于集中环境污染治理,便于发展循环经济;便于农民生产专业化分工,便于节约的土地进入农村工业用地流转。
——生产方式合作化。农民生产方式从一家一户转向专业合作化,这是农业产业化的必然趋势,是提高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当代的农民合作化,主要建立在产业化生产的专业化分工基础上。产业化生产以规模化、商品化为特征,面向市场。实现商品规模化的产业化生产,必须靠专业化的分工协作,才能提高生产率,实现效益最大化。专业分工的产业化生产组织者,要靠面向市场的农业企业平台或农业专业协作组织进行市场运作,而不是靠传统的自然村、行政村自治组织集体领导行为来进行,这是当代新农村生产方式区别于过去传统农村生产方式的最大不同点。
——生产工具机械化。机械化水平是衡量农村、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确保提高农村生产力,促进更多的劳动力转移,彻底改变传统的小农经济耕作方式的前提和依据。
——农民享受公共产品公益化。新农村要重点加强公共产品公益化建设。根据现代农民的生活需求和社会制度所应承担的义务,加大农村医疗、卫生、文化、娱乐、教育、托幼、托老等公共产品设施的政府投入。同时,制定鼓励政策,在贷款、税收、财政上,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开拓公共产品投入渠道,建立健全公共产品管理机制和制度,全面构建农村公共产品服务保障体系。
——农民素质知识化。重点包括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盲教育、职业教育等,全面提高农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存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农民流动市场化。劳动力转移的市场化,主要是通过城镇化建设,让劳动力资源在城乡配置上趋于合理,减少农村劳动力盲目流动和农民工受歧视现象,让农民在城乡流动中能安居乐业。国家应颁布《农民迁徙法》,从法律上保证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的合法权益,明确农民工就业最低工资标准政策、劳保政策、医疗工伤、养老保险政策、户籍政策、农民工子女享受城市同等教育待遇政策等等。通过法律政策的保护引导,逐步使进城农民成为城市安居乐业的产业工人和永久性居民。
——农民医疗、教育制度化。通过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农民医疗、卫生、教育保障制度,使农民医疗、卫生条件改善,降低非正常死亡率,提高平均寿命指数;让农民人人都享受文化教育、素质教育的平等条件。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农村医疗、教育网点布局的规划和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教育设施的规模和档次。健全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和实施全民教育制度,使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重病不出县;农民扫盲不出村;农民子女幼教、小教不出村,中教不出乡,职教不出县。
——农民养老保险普及化。实现农民养老保险普及化,才能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这是稳定农村、繁荣农村、落实计划生育国策的根本保证,这是千百年来中国农民追求的最终归宿。
——城乡服务一体化。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差距,使城乡服务一体化,使农民转为市民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