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9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消息,12月28日,国家安监管局、公安部、交通部联合紧急通报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12.24"特大事故。
12月24日15时40分,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运通运输有限公司驾驶人王云驾驶蒙L07963号大客车,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驶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渡口村,当车辆驶过吉日嘎朗图镇境内黄河浮桥驶上河滩后,在通过其中部分结冰河滩(正常状态为土路河滩,黄河涨水结冰形成冰面)时,车辆压破冰层沉入水中。经初步调查,该车乘载37人(核载29人),目前9人生还,25人死亡,其余3人下落不明。
通报说,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全力做好营救工作,尽快查清事故原因,进一步落实客运安全管理措施。这起事故的发生,不仅暴露出驾驶员在重大险情面前蛮干、违法驾驶,客运企业疏于安全管理等突出问题,也暴露出相关主管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严重漏洞和薄弱环节。
通报提出七项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今冬明春客运交通安全。各级公安、交通和安全监管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密切配合,进一步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对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客运安全。
二、要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监管力度,从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级公安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针对春运交通特点,严格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货运车辆、低速货车非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要严格勤务考核,严格检查督导,切实形成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严查严惩工作态势。
三、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路段的交通管理和整治。各级公安部门要将排查出来的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列为管控重点,合理安排勤务,严格路面巡查。各级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加快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对客运班线特别是农村短途班线的道路通行条件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水域冰面,要坚决禁止客运车辆通行;对途经水域冰面的客运班线,要及时进行调整。
四、要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各级交通部门要按照"三关一监督"的要求,严把企业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和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客运站场安全监督,严格车辆定期维护和检测制度。要督促运输企业完善车辆技术档案,严禁车辆带隐患运行。要督促客运站做好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工作,把好出站关,切实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客运站要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限额售票,严禁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
五、要认真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公安、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客运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春运前,要督促运输企业对营运客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坚决杜绝不合格的客运车辆参与营运。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客运站,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业整顿。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交通、公安部门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认真进行查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六、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各级公安、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营造人人遵章守法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在春运期间,要深入客运企业、客运站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客运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保证安全出行。
七、要严密部署,确保春运期间运输畅通安全。元旦、春节临近,各级公安、交通和安全监管部门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针对冬季雾、雪等恶劣天气和北方河面结冰、路滑、车多以及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及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各部门、各单位的统一协调组织,确保春运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