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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股改时间表

2005年12月29日 11:01

  中新网12月29日电 深交所日前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为了加快股改进程,明确股改预期,对于未股改或被否决的上市公司,通知特别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询问相关股东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时间安排,并在年报中进行披露。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为了配合新《证券法》的实施,强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义务和责任,通知特别强调了上市公司在报送年度报告相关文件时,应报送高管人员对年度报告签署的书面确认意见以及监事会对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同时,为了确保已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的顺利实施,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知还特别强调相关上市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重要事项”部分的承诺事项里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以及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了加快股改进程,明确股改预期,对于尚未进入股权分置改革进程或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被否决的上市公司,通知特别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询问相关股东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时间安排,并进行披露。(记者 吴君强)

 
编辑:姚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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