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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严格限制隐瞒安全事故和公职人员入股煤矿

2005年12月23日 20:04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三日电(记者 赵建华)中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今天在此间介绍说,目前已接到十六起隐瞒事故的举报,涉及死亡人数四十一人。除了山西省宁武县的瞒报事故外,还有一起较大瞒报事故,即陕西省延安市皇陵县九月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十二人。

  官方今天公布的调查结果称,今年七月,山西省宁武县发生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死亡三十六人。该县煤炭工业局局长与矿山救护队负责人共同策划,并得到地方政府负责人纵容,谎报事故死亡十九人,瞒报十七人,并将这十七具尸体转移到内蒙古。事情败露后,他们数次统一口径,订立攻守同盟,对抗调查。

  赵铁锤介绍说,在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的同时,中国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已制定了举报电话制度,公布了举报奖励办法,并推出了电子信箱等举报手段。现在举报电话的数量已明显增加。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在煤矿投资入股的问题,中国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介绍说,从十月底到现在,在煤矿入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已有四千八百七十八人登记在册,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三千六百二十一人。登记入股的资金七亿三千多万元人民币,目前已撤资五亿六千多万,占登记入股资金的七成六,已经上缴收益九百五十多万。

  陈昌智称,对坚持不撤资、不退股的,政府将收缴其入股的全部收益,并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开除公职的处分。目前监察部已派出两个督察组,到山西和云南进行督察,收到了一、二百份举报。监察部已把重要的线索,向各省监察厅发出文件,责成其在定期内查结这些线索,向监察部汇报。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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