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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和国台办21日公布了共同制订的《台资企业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暂行办法》,在大陆台商中间引起热烈反响,咸认此一政策有如雪中送炭和及时雨,对缓解台资企业融资难题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台商在大陆掀起一波接一波的“登陆”潮,至今,大陆台企数量已达六万七千余家,投资领域由传统产业扩展至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区域由东部向中西部扩展,由沿海向内陆伸延,成为大陆经济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台企的荣枯,对中国经济循环的好坏,也有相当程度的影响。
人们都知道,由于台湾当局对岛内个人、企业和金融机构到大陆投资诸多设限,融资困难便成为大陆台商普遍面对的问题。许多台商都得靠自有资金经营,他们中不少从事出口行业,许多时候不能马上收到货款,资金回笼往往需时多个月,对它们来说,融资问题成了企业发展的一个瓶颈,而这个瓶颈暂难指望台湾当局解决,大家都渴求大陆伸以援手。
其实,大陆一直十分关注重视台企的融资问题,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已有专门为台企安排固定资产专项配套资金,共为台企解决了30多亿元人民币的资金需要,银行对台企融资也有给予支持,而A股市场也已向台企开放。只是融资规模偏小,未能满足台企的需要。
在今年台湾国、亲、新三党领导人访问大陆期间及其后一些专业访问团造访大陆期间,都或多或少接触过台企融资这个问题,两岸人士都认眞探讨过解决办法。
到九月初,扩大融资初见眉目,国台办主任陈云林与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签署了关于支持台企发展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之后硏究制订了有关融资的《暂行办法》,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之后,三个多月之后便敲定并予以公布,整个制订过程十分迅速,甚有效率。这充分体现了大陆方面想台商之所想、急台商之所急的认真态度。国家主席胡锦涛曾说过:“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维护台海地区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会努力做好。”贷款暂行办法的出台,正是贯彻此一宗旨的成果。
当然,从经济角度考量,既然台资企业已成为大陆经济铰链的一环,给台企纾困,不仅于台商有利,亦有益于大陆的整体经济,从长远来说,更有助于推动两岸经济交流合作的深化与提升,此一意义不言而喻。
这个只有七章共23条的贷款暂行办法,对贷款的对象、领域、品种和利率,贷款的申请、评审、决策等都有明确的指引,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就贷款对象而言,其范围相当宽,在大陆注册了的合作和合资经营企业、独资经营企业、大型和中小企业,经批准的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两岸科技工业园区的基础项目都包括在内。《暂行办法》在占大多数的中小企业中引起强烈共鸣,自是意料中事。
在贷款项目方面,涵盖面也很广,涉及农业、能源、交通、电子、原材料等领域,只有服务行业等未被包括进去,其照顾层面也不算少了。值得注意的是,在贷款领域中,特别列明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具自主知识产权项目)、适应国际市场需要的出口基地建设项目、资源开发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有利于促进西部大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区振兴及中部崛起的项目。
从这些贷款领域中,人们可清晰地理解到,国家把对台企贷款的考虑,与国家整体经济布局与发展方向紧密地结合起来,具有明显的引导性,这无疑是十分正确和必要的,它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对台企贷款暂行办法的出台,显示了两岸经济的进一步融合,关系更趋密切,还希望台湾当局对此有高瞻远瞩的体认,及早给投资大陆的台商松绑,与大陆一起,给台企的发展创造更优裕的投资环境,共同促进两岸经济的良性互动,以达到共同繁荣的理想。(来源:澳门日报社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