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一日电 (吴庆才 蒋春燕)二十一日,大陆演员王伯昭诉港星张卫健、谢霆锋“借戏伤人”案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认定,张、谢二人打伤王伯昭属重大过失,应承担侵权责任。但鉴于剧组已做出近两万元赔付,张、谢已在媒体上两次刊登《致歉声明》,因此驳回王伯昭百万元的经济索赔和道歉请求。
去年,《小鱼儿与花无缺》摄制组根据调整后的剧情安排由小鱼儿(张卫健饰演)与花无缺(谢霆锋饰演)击打杀父仇人江别鹤(王伯昭饰演)尸体,具体由小鱼儿掌掴江别鹤的脸部,由花无缺踢江别鹤的腿部。
拍摄前,该剧剧组导演提出“以不伤害对方(王伯昭)”为准的要求,但在实际拍摄过程中,因张卫健、谢霆锋未按拍摄前演示的力度击打,致使王伯昭受伤。
张卫健和谢霆锋在案件审理中,一直抗辩说演员在拍戏过程中受伤经常发生,他们是出于剧情需要,所以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而法院认为这种说法不能成立:“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即使是演艺人员在影视剧的拍摄中也毫无例外。表演的真实要在法律允许和当事人承受力的范围内,所以剧组慈文公司与张卫健、谢霆锋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由于剧组已先行做出近两万元赔付,张、谢也已在媒体上两次刊登《致歉声明》,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王伯昭表示无法接受张卫健、谢霆锋没被判赔的判决,考虑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