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成人教育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成人高考的产生
中国的成人教育是随着新中国的诞生而开始的。1949年,首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劳动者的业余教育和在职干部教育”。
1953年,高等教育部成立,函授大学和夜大学的创办被列入高等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真正意义上的成人高等教育正是从这个时候起步的。同年,中国人民大学创办了夜大和函大。接着,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和其他高等院校相继办起了函大和夜大。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国举办函授教育的高校共58所,举办夜大的36所,共有函授生3.5万人,夜大学生1.2万人。
“七·二一大学”风靡一时
文革中,在教育无用、文科无用、普通高等学校停止招生的情况下,非正规的“七·二一大学”曾风靡一时。
1968年7月21日,毛泽东在一篇题为《从上海机床厂看培养工程技术人员的道路》的调查报告上做出批示:
“大学还是要办的,我这里主要说的是理工科大学还要办,但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走上海机床厂从工人中培养技术人员的道路。要从有实践经验的工人农民中选拔学生,到学校学习几年,又回到生产实践中去。”
上海机床厂贯彻这一指示,举办了“七·二一工人大学”。此后,这一经验被迅速推广,各地厂矿企业、机关、医院、农村纷纷举办“七·二一大学”。1976年时,“七·二一大学”数量达到颠峰,达4万多所,工厂、粮店、街道都办大学。由于这类大学质量太差,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教育部相继关闭了其中绝大多数学校。
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转型
“文革”结束后,成人高等教育蓬勃发展。由于当时庞大的考生数量和比例较低的录取率之间的矛盾难以解决,成人高教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有力补充,为在“文革”中被耽误学业的成年人提供了一个继续教育的平台。
1998年中国普通高校大规模扩大招生。大学在校生人数从每年500万人扩大到了每年800万人。2001年教育部又取消了考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5岁”的限制。在一定意义上,成人高校受到影响和冲击。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成人教育是传统学校教育向终生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对不断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成人教育理念首次引入终身教育概念。
2005年9月,中国首部终身教育条例《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出台。
注:资料参考了董明传等著的《成人教育史》(海南出版社)以及杨东平主撰的《艰难的日出》(文汇出版社)两书。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程方平、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董明传对此文亦有贡献。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