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8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在十运会上因兴奋剂检测呈阳性而陷入尴尬处境的中国长跑名将孙英杰,于本月16日在五大连池市秘密打赢了一场官司,从而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之身———服禁药“强力补”乃他人陷害。
在十运会女子万米决赛后的兴奋剂检查中,孙英杰A瓶尿样呈外源性雄酮阳性。10月20日十运会组委会对孙英杰及其所代表的火车头体协代表团做出了取消孙英杰十运会女子1万米比赛成绩和继续参加十运会比赛资格;取消火车头体协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之后,中国田协对孙英杰处以不少于两年的停赛处罚,对其教练王德显处以不少于一年的停赛处罚。
事发后,孙英杰一直认为是被人陷害,自己是无辜的。为了寻找证据,孙英杰和她的教练王德显进行秘密调查,最后,他们将目标锁定在王德显弟弟王德明执教的青海省体工队运动员于海江身上。
据王德显对记者说,于海江是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太平乡南泉村人,是王德显在齐齐哈尔训练时相识的。之后,王德显将于海江推荐到自己的弟弟王德明门下,做了自费队员。由于两队经常一起在青海训练,所以,队员之间相互也都比较熟,这样于海江有机会接触孙英杰。
由于被告是五大连池市人,所以,孙英杰于2005年11月15日向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孙英杰要求于海江对其名誉损害进行赔偿。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于12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12月16日一审判决原告孙英杰胜诉。判决支持原告孙英杰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于海江在国家级报纸上登报公开向原告孙英杰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孙英杰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及诉讼费,登报内容需经法院审核。
一审判决后于海江表示可以当面向原告孙英杰赔礼道歉,但精神损害赔偿费无能力承担,并表示有可能上诉。
孙英杰:下一步看田管中心的了
孙英杰在判决后说:“从始至终我都认为我是清白的,今天有了这个结果我是很欣慰的,毕竟对我的名誉有了一个证实,至于以后的结果或处分啊,那都要看田管中心的了。”
当记者问她,能否参加2008年奥运会时,孙英杰说:“这要看田管中心给我禁赛几年了,如果禁赛两年以上,我可能参加不了,如果禁赛两年以内,还是有可能会参加的。”
于海江:我是想帮我的偶像
于海江在法庭上承认了自己“投药”的事实,他说:“我就是出于想帮她,因为孙英杰是我心中的偶像。可以说她的一举一动都牵动我的心,我对她特别痴迷,特别崇拜。”
对于“强力补”的来路,于海江在法庭上说,药是捡来的,自己以为是补药,并不知是兴奋剂,不过吃过几次后感觉身体很有劲,于是当时就想到放进孙英杰喝剩的饮料中。
-庭审背后
神秘的“投药”经过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孙英杰于10月16日前来到北京,住在教练员王德显家中。于海江、程乾育、李壮、杨威峰4名队员也于10月16日早去王德显家用餐。
早餐过后原告孙英杰开启一瓶猕猴桃果汁,并饮用两纸杯。剩余果汁放在桌旁的纸箱上,然后去参加比赛。孙英杰当天取得了北京国际马拉松赛暨全国十运会马拉松赛冠军。赛后“兴奋剂”检测正常。
10月16日中午,被告于海江去王德显家取箱子。王德显家只有保姆裴丽杰一人在家。听保姆说“孙英杰取得了第一,但到终点累得坐地上了”。于海江乘保姆做饭之机将自己平时服用的药物胶囊(强力补)取出7~8粒,掰开将药粉放进10月16日早孙英杰所剩的猕猴桃果汁瓶中。然后,于海江返回山海关的训练基地。当天下午3时许,孙英杰回到王德显家中,饮用了早晨饮剩的猕猴桃果汁饮料,随后乘飞机赶往南京参加当日的十运会万米比赛。
10月18日,十运会组委会实施的兴奋剂检查中,孙英杰A瓶尿样检测呈外源性雄酮阳性。
(作者:三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