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6日电 据《东方早报》报道,近日在上海召开的“2005中国土地市场年会”上透露的信息表明,加强土地供应调节仍是楼市调控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全国地价增幅已比较弱,而明年还会继续紧缩地根。
调控尚未结束
“目前调控正处在关键阶段,并没有结束,可以预料明年国家对楼市调控的基本取向不会改变。”中国土地学会会长、原国土局局长邹玉川开门见山。他表示,当前,随着中央稳定住房价格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逐步落实,政策调控的作用开始显现,房地产市场和土地市场正朝着预期的目标和方向发展,但是各项政策仍在贯彻落实当中,市场各方仍在观望。而土地供应调控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作,今后国土资源部门将加快编制房地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和规范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缩短土地供应的时间。
的确,一面是土地资源紧缺,一面却是大量囤积、闲置土地。邹玉川透露,眼下中国闲置土地及批而未用的土地超过390万亩。因此,作为房地产市场闸门的土地供应一环仍要加强调节,其使用的约束性也将进一步增大。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束克欣则在会上表示,今年以来全国房地产市场形势已比较稳定,从地价变化情况来看,动态监测的重点城市和重点地区的地价增幅比较弱,仅在1%多。而当前国土资源部所做的十个重点工作之一,就是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和城市房地产市场准入制度,制定限制和禁止供地目录。与房地产关系比较密切的别墅、低密度住宅、大户型住宅,将限制供地,特别是加以禁止别墅用地。
继续推进集约用地
对于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如何进行,束克欣还表示,第一将坚持保护耕地;第二要严格执行各项用地标准;第三就是大力推进集约与节约用地。这也被业内人士认为是未来政策的走向。束克欣介绍,今后在土地调控上将有几大方面的工作要做。除了以上三点,他还提出严格各类开发区管理,对用地不节约、利用不充分的要进行重新思考,同时不能把开发区的地拿出相当的数量用于房地产开发;还有要完善国有土地出让制度,如把出让土地的后期开发进度要求都要写进合同里面;另外要加大对空闲地的盘活力度,要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行为等。
上海市土地学会会长殷国元也在解决闲置土地问题上表示,今后出让合同除了规定用途以外,还应限制开发进度、开发主体变更。殷国元还指出,利用土地杠杆调控房价必须谨慎。“地价是房价的成本组成,不是决定房价的主要因素,利用土地调控房价必须进行前瞻性研究,要对房价的趋势有准确的预测,调控地价的手段不是人为的设定一个价格,而是通过土地的供应总量、供应地区和供应价格进行调控。”
束克欣则还强调,解决好集约、节约用地问题,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利益机制。“要研究制定土地保有环节上的税收制度改革问题,我主张所有的建设用地都应该征税,同时也主张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所有的建设所用地扣税。”
成效和矛盾并存
而在业内专家看来,中国土地市场的成长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对于中国的土地市场成长,我的基本观点是成效和矛盾并存。”浙江大学土地管理学院院长吴次芳表示,近20年来,土地市场的发展对城市建设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根据统计,招拍挂出让土地的面积价款分别由1999年的1082公顷、114亿元,提高到2003年的51900万公顷、2937.76亿元。全国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宗数占出让总宗数的比例也逐年提升,在许多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益已占可支配财政收入的20%到50%,个别地方可达80%到90%。
“不过,中国土地市场秩序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吴次芳认为,土地市场目前还处于生长发育时期,“一是土地市场秩序比较混乱,进出秩序、交易秩序都不完善,城镇土地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普遍存在。二是土地市场与房产市场不配套,两者没有形成有机结合。三是城乡土地市场发育不平衡,国有土地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在逐步提高,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导致许多农村土地私下流转、明租暗卖。四是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仍然有限,。五是土地市场调控具有明显的末端管理特征,目前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经常只是发挥着消防队的作用,干预不得不以运动式的方式进行。”(李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