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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认为中国出口退税政策仍有可调整的空间

2005年12月16日 09:43

  中新网12月16日电 据今日出版的《国际商报》报道,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中国的出口退税政策仍有可调整的空间。

  报道援引北京市国税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邓远军的话认为,短期内出口退税政策不会有比较大的调整,国家会更倾向于利用出口退税进行宏观调控,通过对产品退税率的调整达到鼓励或控制相关产品出口的目的。“国家对部分高耗能产品取消出口退税,或者降低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就说明了国家政策的倾向。”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梅新育博士认为,目前中国的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按照75:25的比例分享,而出口退税中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是92.5:7.5,这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中央对地方进行了17.5个百分点的“变相补贴”,出口越多的地方拿到的“补贴”也就越多。而在中国,恰恰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出口较多,从长远来看,将会不可避免地出现“马太效应”。

  针对有地方政府认为,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应进一步调整为95:5的想法,梅新育表示,这样做表面上看是在减少地方财政的负担,但实践中将会使“马太效应”更早地出现,其结果必然是导致中央对出口退税政策作更深层次的调整。

  对此,专家建议将地方增值税分成收入增量专项用于出口退税。这种方法既能保护地方扩大出口的积极性,有利于消除市场分割,限制出口特别是一般贸易出口等行为,同时也兼顾地方的负担能力,不会出现地方无力负担的情况。(李高超)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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