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6日电 据《东方早报》报道,因为与周星驰旗下的星辉公司产生合约纠纷,女星黄圣依将星辉公司告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但要求法院解除她与该公司之间的《艺人代理合同》,而且索赔100万元经济损失。目前,该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件。
记者就此采访黄圣依,她自称正在东阳横店影视基地拍摄《碧血剑》,至于状告星辉公司一事,她表示并不知情。“连续几个月都在拍戏,身边的一切事务都交给爸爸和代理律师操作执行,我现在对这件事情也不便再多说什么。”
黄圣依的父亲对此则表示,双方矛盾经过前段时间的炒作后,现在简单的描述已说不透彻其中的奥妙和详情,也不想过多阐述,引发争执,从而不利于官司的审理,因此不希望大肆炒作,只求安安静静地解决。
据悉,该纠纷属涉外案件,上海市一中院日前已予以受理。
另悉,此前,星辉公司也同样向香港当地的法院提起相关诉讼,控告黄圣依违反合约,并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顾文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