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5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带精装修的新房住进去没几天,地板开始出现明显的缝隙和不平整、水槽漏水、墙体也出现裂纹……而这些都是在收房时查不出来的,因为被“精装修”的外衣包裹住了。
因为精装修能够更好地保护建筑质量,提升建筑品质,建设部从2001年就开始大力推广精装修,百姓也很快接受了带精装修的商品房,认为其环保、省心,性价比合适。但市场热了没多久,质量问题就雨后春笋似的涌现出来了。从2004年到现在受理的商品房精装修投诉中,涉及的问题主要是工程质量问题和虚假宣传,其中工程质量问题占到了一半以上。投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从受理的投诉案件来看,工程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木地板翘起、开裂,还有就是出现问题以后装修公司拖延维修。”
毛坯过关是前提
以往因精装修质量问题引起的争执都是围绕着“装修材料与广告承诺不符”、“工程技术不过关”以及“出现问题得不到解决”等矛盾,现在随着业主维权意识的增强,已经有人提出了“精装修是否遮蔽了毛坯房隐患”的疑虑。
近日某小区的业主向开发商提出“精装修的前提是毛坯房要过关,要求对毛坯房的验收这一环节加以监督和检验”。在致开发商的信中业主提出三点要求:1.开发商可以为我们确定装修公司,但是必须是由我们和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协议,这样责任更明确。2.业主要求参与验收毛坯房,如毛坯房验收不合格及时进行翻修等处理方法。3.要求每套全装修房都有质保书。精装修达到开发商承诺的水平才可收房。
专家介绍“国家有规定,精装修的房子也是经过毛坯房验收合格才能进行装修,如果毛坯房质量存在问题,结构验收未能通过,就不能在这个基础上精装修。而毛坯房验收时如墙体、地面和排水、电线管线等隐蔽工程都包含其中,所以一般不会出现精装修遮蔽毛坯隐患的问题。如果出现了,只能说个别开发商没有严格执行中间环节,属于个别情况。”
精装修呼唤验收标准
据建筑专家介绍,“精装修”指的是“商品住宅为新建城镇商品住宅中的集合式住宅,房屋交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简称全装修住宅。”但与毛坯房交付的主要区别在于:毛坯房交房的装修标准是国家强制标准,如《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而精装修房屋在交房时却没有国家强制执行的验收办法作为准绳,有的只是一些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推荐标准,这就给开发商在打出“精装修”标签的房子上添加了很多的不确定因素。无论是“800元/平方米”还是“1500元/平方米”的装修标准,在没有统一验收规范的保证下都成了模糊概念。即使在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明确框定使用材料,也难以避免收房时业主对精装质量和效果不满而产生的心理落差,导致纠纷繁多。
其实早在今年“两会”期间,北京市政协委员诸平就提出了“关于加强对精装修成品房质量进行监督的建议”的提案。市建委表示,此次起草的《北京市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办法》一方面针对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提出具体要求,规范住宅精装修市场。同时在现有国家规范、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北京实际情况,在住宅装修方面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另外在新版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中完善对装修选材、质量、环保等方面的约定,避免交房后由于约定不明而发生争议;针对质量问题所造成损失的估价难、赔偿难的问题,同时制定出《北京市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规程》。我们期待新政的早日出台来规范精装修市场。(郑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