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科 教|时尚|汽 车|房 产
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视 频|商 城|供 稿|产 经 资 讯|出 版|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北京市建委:将跟踪商品房预售款

2005年12月14日 11:03

  中新网12月14日电 据《北京日报》报道,13日来自北京市建委的消息称,北京市将对商品房预售款实施跟踪,同时对停工项目实行公证。据悉,北京市建委将加强对施工承包合同条款内容的审查,选择重点建设单位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并将对本市商品房预售款实施跟踪,对停工项目实行公证。

  据介绍,商品房预售款是购房人在期房在建期间缴纳的预付款,这部分款项应用于工程建设,因此跟踪预售款的使用情况,对政府掌握建设单位是否按时支付工程款很有帮助。

  北京市建委委员侯承儒表示,此外,为了保证工程款的支付,今后凡是停工三个月以上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通过公证方式将停工责任、复工时间、停工损失费的计取等内容确定下来,作为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

  侯承儒说,今后逐步要将企业“无成本”清欠转变为“有成本”清欠,对于结算争议较大的项目,可以由社会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帮助解决,或由市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指定的咨询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刘扬)

 
编辑:王菲】
:::相 关 报 道:::
·广州房管局设预售款监控部 直接监控预售房款
·取消预售不现实 巴曙松建议第三方监管预售款
·广州严查开发商挪用商品房预售款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