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4日电 据《新京报》报道,13日,北京市建委发布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须进入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提供的服务平台进行办公,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业主委员会开户后维修资金的划转、分摊、支取、续筹、变更、过户、注销、查询等业务,要通过该系统操作。今年10月,东城、西城、崇文、宣武等8个城区旧操作系统已关闭。
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含小区管理处)、业主委员会须进入新系统(www.bjzxwxzj.gov.cn),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注册登记表》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到市小区办进行用户注册审核。
通知说,新系统与维修资金银行系统将实时联网,所有业务操作须在电子信息与纸质要件一致的前提下方可提交主管部门受理。
凡是在旧系统归集完维修资金的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必须到市小区办进行用户注册审核及项目信息登记,并配合市小区办在一个月内将旧系统数据移植到新系统。
未及时进行新系统用户注册、项目登记及楼盘造册,影响业主交纳和使用维修资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将受到严肃处理。
北京市建委小区办宣传科科长王颖介绍,新办公系统更适用于普通业主,小区每位业主都可随时上网查询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及去向,业主可以在网上自己注册,但要向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等要到所在区的统一代码(相当于这个区里的专项维修基金办公区域的网络密码),然后就可随时查阅自己小区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了。(吴海花 李华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