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4日的电 据星岛日报报道,香港十二岁新移民女童三年内被亲父六次性侵犯,高院暂委法官杜丽冰指斥,被告行为违反法律及自然定律,严重违反诚信,恶魔般对亲女,只纯为满足一己性欲,判他六项非礼、强奸及作出猥亵行为等罪共入狱十二年。
被告为四十三岁无业男子,事发时一直靠任茶餐厅的妻子工作供养一家﹔案发于○二年五月至○四年九月,被告六度性侵犯就读小三的亲女。
女法官判刑中引述报告指,女童因事件导致严重受压失眠,感到无助,更因性格易受剌激,影响与母亲关系。女童自身安全感尽失,又缺乏个人尊严,影响日后生活。女童现就读中一,其母已和被告离婚。据悉女童在校成绩好。
法官指斥,被告身为父亲不止未有保护亲女,还在家中恶魔般多次侵犯女儿,只为满足一己性欲,又坚持不认罪要女儿出庭作供,毫无悔意,加重罪责﹔法官赞扬女童勇敢聪明,为其它被性侵犯的女童起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