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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对劫后余生矿工及家属实施“心理援助”

2005年12月11日 12:54

  中新社石家庄十二月十日电 题:专家呼吁:对劫后余生矿工及家属实施“心理援助”

              中新社记者 张澍

  唐山刘官屯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主任、曾在唐山工作多年的王学义教授呼吁:在给予经济补偿和身体治疗同时,有必要对劫后余生的矿工及矿工家属的灾后心理问题进行危机干预,因为心理伤害往往比身体伤害更为隐蔽、持久,破坏性大。

  王学义教授指出,心理素质差异有时能够决定生死。当矿难发生后,受困矿工中心理承受力强的个体求生欲望强,能够积极寻找解决办法,存活可能性大;而意志薄弱的个体遭受突然打击,会出现意识范围缩小、大脑中枢活动抑制的现象,不能自救或盲目求救,造成危险。同样,经历灾难后的心理健康体系恢复和重建也十分重要。

  所谓“灾后心理危机干预”就是对遭受严重、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及关系密切群体采取心理治疗等措施。

  通常,经历严重灾害的当事人及关系密切群体会出现情景闪回、“闯入”及警觉性增高等心理障碍。具体表现为反复联想、幻听幻觉、触景生情、紧张、出汗、失眠等症状,最终导致当事人社会能力下降和人际关系障碍,严重影响未来的工作、生活。

  据中国卫生部统计,各类自然灾害平均每年使两亿中国人受到影响,加上人为事故、交通意外、暴力事件受害者,潜在心理危害范围巨大。根据对国内外五十二项研究结果分析,人群经历灾害后各种心理障碍的发生率平均增加百分之十七。其中,发生酒依赖的占百分之三十五点五,发生药物依赖的占百分之二十二点九;此外,灾害地区自杀率明显上升。

  中国应用“灾后心理危机干预”较早的案例是二00二年“五•七大连空难”,而“非典”期间,心理治疗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安定社会的作用。

  王学义教授认为,对遇险矿工及家属的“灾后心理危机干预”应集中政府、心理卫生专家和社会工作者等各方力量,采取安抚、倾诉等心理辅导并给予适当药物。他相信,上述手段可以有效减少创伤后应激障碍向慢性化发展,有效率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完)

 
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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