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就天价医疗费事件,互联网上流传着这么一种说法:北京的会诊专家提出用药均为国外进口贵重药物,价格极为昂贵,多次向家属交待,患者治愈希望不大,死亡率在95%以上,但家属表示只要能延缓1分钟生命,他们也不惜一切代价,花多少钱都不后悔。
死者是离休教师,按照规定,医疗费应该是百分之百报销的,在病人住院(未死亡)期间,家属垫付了巨额医疗费用,到病人死亡后,家属到医保局报销的时候,由于数目过于巨大,而遭到医保局的拒绝。这种情况下,他们只有找医院的麻烦。
在患者翁文辉生前单位哈尔滨市锅炉厂的离休办,工作人员孙颖和离休干部谈长春对记者说,作为建国前参加革命的副处级离休人员,翁文辉每年的个人账户会被划入5900元的统筹医疗费,他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哈尔滨市中医院。虽然个人账户每年被划入5900元,但理论上报销的额度并不受此限制,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到本人选定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医院支付。不过在实际医治过程中,“个人账户用完之后,医院就让出院了,根本不给好好治。”
而据患者之子翁小刚昨天对记者的介绍,翁文辉正是属于“因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而到他院治疗的。翁小刚说,哈尔滨中医院“设备不行,治不了这病”,他父亲翁文辉因此来到哈医大二院。“救人还能考虑报与不报?”他否认“报销受阻”传言,“到现在我们还没探讨报不报销的问题。”他认为,网上关于“患者家属认为可以报销而不惜花费天价医药费”的传言是小人之举。
哈尔滨市中医院医保科卞科长对记者说,翁文辉得癌症之后,并未在中医院住院,其家属也没有因住院费用来中医院申请报销。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