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8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副厅级)陈兆丰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已于今年9月6日由淮南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陈兆丰在担任定远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通过利用职权介绍承揽工程、提拔干部等途径,单独或者伙同其妻王胜春(另案处理)非法收受了207人所送的钱款达人民币285万余元、美元8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报道称,在陈兆丰所收受贿赂中,数额最大的一笔达到15.5万元,这是该县城乡建安公司项目经理王新龙为承揽工程分6次所送;而最大的一笔卖官款则达到13万元,则是该县原政协副主席杨守兰(已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为从乡镇党委书记的岗位上得到职务调整而一次性送出的。
此外,陈兆丰尚有人民币545万余元、美元6996元和港币1.6万余元其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吴贻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