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6日电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今日通报,继杭州、珠海和江阴等三个城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后,环保总局陆续将对2002年前命名的其余11个模范城市按照调整后的创模指标进行复查。目前这些城市正在根据调整后的指标积极采取具体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均已取得明显进展。
这位负责人说,按照调整后的指标,深圳市决定在未来3年内建成7座集中污水处理厂,开展另外10座污水处理厂的前期准备,完善污水收集管网,从根本上解决深圳河的污染问题,目前各项工程进展顺利;大连加快市区重点工业污染企业搬迁和市内河道综合整治进度,加快垃圾焚烧厂以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漏液处理设施的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烟台和宁波决定投入巨资,正在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或改建,加紧排污河沟截污入网工作,完善管网收集和雨污分流系统,促使城市生活污水率得到进一步提高;苏州目前正在增加投入,调整医疗垃圾有关收费政策,以便提高医疗垃圾的收集率和集中处理率。其余6个环保模范城市也都分别针对自身的差距,积极改进,持续提高。
他说,汕头自从吃到限期整改“黄牌”警告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方位开展“再创模”活动,三个新扩城区的污水、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综合整治已取得明显成效。
他说,为了保持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先进性和示范性,不断发挥其表率、辐射和带动作用,国家环保总局于2003年7月调整了创模指标,2004年7月决定对命名三年以上的国家环保模范城按照调整后的考核指标进行复查。环保总局将本着严格要求、积极推进的原则,鼓励更多城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并不断巩固创建成果,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在建设环境友好城市方面发挥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