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6日电 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从现在起动工新建的建筑,冲厕用水将全部用中水。5日,北京市规委、市建委、市水务局三部门首次联合发出通知,规定本市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必须同时配套中水设施,中水回用将优先用于建筑冲厕。
据悉,三部门联合公布的《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约用水设施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公寓;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文化、体育等建筑;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区等新建项目必须设计、建设中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此外,规定还要求,各类建设项目均应采取雨水利用措施,工程一般采用就地渗入和贮存利用等方式。其中建筑物屋顶的雨水,应集中引入地面透水区域或收集利用;人行道、步行街、广场、庭院等地面的铺装,应设计、建设透水路面,或雨水收集利用措施。
据了解,在此次节水设施建设的管理规定中,北京市规委、市建委、市水务局首次形成联动机制,分别把守设计、建设、验收三关。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节水管理部门进行验收。
对于违反规定者,凡涉及设计单位或施工图审查单位责任和建设、施工、监理部门责任的,分别由市规委和市建委对责任主体依法进行监督和处罚。北京市水务局按照节水法规,对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此外,按照北京市水务局制定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07年之前,本市再生水利用将达到2.5亿吨。2009年至2010年,本市将全面普及节水器具,再生水利用率将达到60%以上。(闫雪静 刘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