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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举行第四次经济伙伴关系磋商 取得一些共识

2005年12月02日 10:24







第四次中日经济伙伴关系磋商,十二月二日在东京举行。作者: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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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东京十二月二日电 第四次中日经济伙伴关系磋商于十二月一日至二日在日本东京举行。中国商务部部长助理陈健与日本外务省外务审议官薮中三十二共同主持了磋商会议。

  据悉,在此次磋商中,中方着重就日本尽早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经产省出口管制最终用户黑名单、日本改善投资环境、对华投资新风险论等问题,向日方提出交涉,并阐述了中方的立场。同时,应日方要求介绍了中国经济发展情况和“十一五”规划。中方建议中日两国主管部门共同就未来经贸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联合研究。日方则着重就知识产权保护、中日韩投资协定、中国投资与服务行业开放、反倾销措施、农产品检验检疫、农产品对华出口等问题阐述了看法和意见。双方还就各自对外商签FTA、东亚区域合作、能源合作、香港WTO部长级会议等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看法。磋商会议在坦率、务实、合作的气氛中进行,双方取得一些共识,加深了相互间的理解。

  参加此次磋商的中方代表团由中国商务部、外交部、国家质检局等政府机构人士组成,日方代表则来自日本外务省、经济产业省、财务省、厚生劳动省、法务省、农林水产省、国土交通省和公平交易委员会等省厅。(完)

 
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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