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港澳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香港拟修订雇佣条例 提高对欠薪罪行的最高罚则

2005年11月30日 14:50

  中新网11月30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消息,香港劳工处建议修订《雇佣条例》,将欠薪罪行的最高罚则,由现时罚款200,000元及监禁1年,提高至罚款350,000元及监禁3年。

  该处将于周五(12月2日)在宪报刊登《2005年雇佣(提高第63C条所订罪行的最高罚则)条例草案》,并将于12月14日提交予立法会首读。

  据报道,近年,雇主拖欠工资已逐渐成为香港劳工处所处理的劳资纠纷和申索个案的一个主要成因。在2000年,雇主拖欠工资及短付工资占全部劳资个案的27%。在2004年,这方面的比率攀升至34%。在劳工处严厉执法下,因欠薪而被定罪的传票由2002年的139张,增至2003年的445张,录得220%的显著升幅。这数字在2004年更增至504张,较2003年增加13%。在今年首10个月,被定罪的有关传票为数已达493张。

  香港劳工处认为,建议把欠薪罪行的最高罚则定为罚款350,000元及监禁3年是适当的。此举可向雇主传达清晰的讯息,让他们知道必须依时支付工资给雇员。

  此外,建议的罚则还与《入境条例》下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的罪行的最高罚则相同。

 
编辑:杜燕】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