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官自我转变
精兵简政,但乡村干部的事不是少了,而是多了。特别是,吉林省免征农业税和配套措施实行以来,一些基层乡村干部在经历了痛苦的调整期后,也逼迫着自己转变心态,逐步走出过去“要钱要粮干部”的工作模式。
公主岭市农委主任刘明富介绍,“现在干部主动下基层,主要做三项工作:一是研究稳定问题,化解矛盾;二是帮助农民研究农畜产品销路;三是帮助农户提供技术服务和信息咨询。”朝阳坡镇副镇长宁少勇形象地说,村屯干部是“赤脚医”,小毛病不出村屯就地解决;包村干部是“主治医”,处理村屯干部解决不了的问题;乡镇党委书记及副书记是“专家门诊”,专门“会诊”一些大问题。
从习惯管理到学会服务与引导,也正在成为越来越多乡镇干部的选择。大安市太山镇进步村党支部书记靠养殖梅花鹿获得经济效益后,镇长秦国宝挨村宣传这位村干部,鼓励农民到养殖场参观。在秦国宝眼中,乡镇干部需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农民不搞行政手段逼迫,而要典型引导,提供政策与信息,规范市场秩序,把决定权让给农民。
吉林省农委副主任陈巳说,年初农委下乡搞调研时,发现许多乡镇干部在免征农业税后无事可做,现在看来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只不过以前做了许多不应该做的事。这种错位在免征农业税后曾困扰了不少干部。免税之后的农村基层组织面临职能和工作方式创新的问题。
长春市农委主任刘芝歧补充说,过去干部认为“管住”农村和农民,把税费收上来就是政绩,实际上带领农民致富、服务广大农户才是乡村干部真正的职责所在,免征农业税的新形势逼着乡村干部实现自己工作职能的“归位”。
“一事一议”仍需制度“护驾”
尽管免征农业税配套改革试点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丰富的经验,但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诸如“一事一议”等基层民主建设以及其他一些方面,问题的苗头也正开始显现。
“一事一议”主要是为了应对免征农业税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问题。基层干部反映,“一事一议”往往到农村变了味,有事难议。伊通县农办副主任幺乃玉称,现在农民组织起来非常难,除发直补款时人能来齐,其余时间连会都开不起来。而且议事扯皮,最终形不成规定的过半或2/3以上同意的意见,导致反复议而不决。今年伊通突发性降雨多,西苇镇一些村屯十几个桥涵和道路被冲坏,修复事宜反复议不成,导致一些农作物烂在地里,销不出去。
公主岭市南崴子街道长兴村党支部书记马海说,免征农业税后,原来乡村承担的公益事业失去了财力保障,修路、修桥、植树造林、校舍的维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陷于停滞状态,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办法难以施行。
在他看来,一方面应该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或个人投资办公益事业;另一方面“一事一议”应该有法可依,使之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农安县万金塔乡娄家村农民王彦彬对此表示赞同,“在农民意识不够、相关法规没有约束的时候,国家应该完善一个农村免税后的议事机制。”(王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