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9日电 “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政策必将统一。”11月16日,中国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2005全球工商领导人论坛上表示。而在同一天,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则表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的草案尚未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
今日出版的新京报载文指出,按照立法程序,一部新税法先要形成一个相关部门一致同意的新税法文本,然后再依次提交到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最早可于次年起开始实施。这意味着明年起实施统一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已不现实。即使明年国务院和人大常委会都能顺利通过,最早也要等到2007年才能实施。
最佳时机?
“如果今年采纳并税方案,明年实施,显然会给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思路和推动力,但很遗憾,机会错过了。”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的陈华亭副教授表示。
今年以来,财政部也一改以往对并税话题的低调,金人庆部长和楼继伟副部长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今年实行两税并轨,时机不仅已经完全成熟,而且是最佳时机。
关键因素在于,中国财政恰好处于“有足够改革本钱”的阶段。2004年的5300亿元财政增收已经解决了并税改革的最大难点之一———改革成本的问题。
“绝对不能因此而继续犹豫、拖延内外资所得税率的并轨,否则今后的难度更大。去年的财政增收达到了5300亿元,这是一个最好的时机,机不可失啊!”金人庆在1月12日的会议上表示。此前,金人庆曾透露,尽管几年前财政部就制订了有关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并轨的完整方案,但最终没有下决心。
事后财政部测算,如果当时并轨,由此减少的财政收入不过200亿-300亿元,而现在由于税基扩大,如果实行所得税并轨方案,减少的财政收入将超过1500亿元,甚至会达到2000亿元。“今年没通过,预示着中国未来将为这项税改继续付出更大的成本。”陈华亭认为。
反思利用外资
“并税不是不会影响利用外资,但现在利用外资的情况就正常吗?外资到底给国家、国民带来多大好处?”财政部一位人士反问。
9月中旬,国税总局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企业排行榜”显示:2004年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纳税百强的纳税额为627.77亿元,与2003年纳税额627.65亿元基本持平,从纳税总量相对数来看,2004年增长率基本为零。
他表示,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在中国境内的50多万家外资企业中,有60%账面亏损,年亏损总额达1200亿元。而另有数据显示,外商近年来一直在不断追加投资,有些外资企业投资增长率平均年达30%-40%.
“长亏却不倒,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法则和企业经营常规。”陈华亭认为,这从另一方面同样证明不少外资企业存在偷逃税或避税行为。
据国税总局的数据显示,中国外资企业年避税额超过300亿元以上,占到了2004年纳税百强纳税总额的近一半。“也就是说,大量外商投资并没有实现对国家财政应有的贡献,拿走大量财富的同时,却没有应有的回报。”陈华亭表示,出现“投资悖论—避税—纳税悖论”这个链条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不完善的税制,而两税合并正是他反复强调的重要解决办法。
此外,外贸繁荣给普通国民又带来什么?
中国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的研究结果显示,从1993年起到2003年,中国GNI(国民收入总值)数量年年少于GDP(国内生产总值),而且GNI与GDP差额有越来越大的趋势。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定义,GNI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结果,即国民总收入。”
王志乐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一差额表明,中国国内创造的价值有一部分(每年约1000亿元人民币)并没有成为中国国民收入,而是流向国外变成外国国民的财富。
“不能够给国家、国民带来切实好处却还在吸引外资,我认为等于是把中国市场白白地拱手相让。”11月23日,北京东方人管理顾问机构首席顾问陈东表示,该机构是一家私人的管理咨询公司。
他认为,中国绝对拥有重构新规则的权力,外资要想进来就应该遵从中国自己的游戏规则。“从西方商业游戏规则来看,谁拥有市场,谁就掌控话语权,美国是这样,那么让跨国公司趋之若鹜的中国呢?”(记者 高泽阳)
相关链接 何谓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公式中“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税率”有法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种。法定税率是33%;优惠税率是指对应纳税所得额在一定数额之下的企业给予低税率照顾,分为18%和27%两种。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减按18%的税率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征收。
国内目前实行三种不同的企业所得税率,其中外资平均为11%,内企为22%,国有大中型企业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