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科书拟禁用“PK”、“MM”、“恐龙”、“粉丝”等网络语言。
昨天,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修改稿)修改了办法(草案)中“汉语文出版物、学校教育教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的规定,明确“教科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言。”
据悉,在审议办法(草案)时,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提出,“汉语文出版物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的规定限制过严。法制委认为,汉语文出版物种类众多,包括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期刊、图书这类出版物针对其读者群使用一些网络语汇也是可以的。但是,教科书作为一种特殊的出版物,对语言文字使用有示范和规范的重要作用,应当禁止其使用网络语汇。
考虑到新闻报道的社会影响较大,昨天审议的修改稿增加了“新闻报道除客观需要外,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的规定。
(来源:新闻晨报;作者:谢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