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1日电 据《房地产时报》报道,近期沪上银行房贷“加按揭”大幅升温。据调查,目前沪上大多数的银行都推出了这种针对原房贷客户的、可在一定限额内增加贷款额度的“加按揭”业务。业内人士分析,近期银行热衷推出这一产品,主要原因是今年个人房贷业务大幅萎缩,银行不得不从“加按揭”这一房贷附加产品上求得弥补,期望从房贷老客户身上挖掘更多的贷款增量。
所谓“加按揭”,一般是指已在银行获得房产按揭贷款的客户(包括住房、商业用房现房),如果没有用足最高贷款额度,或者经过一段时间还款后,剩余贷款与最高可贷额度之间出现差额,可以向银行申请再次借款。“加按揭”贷款的最高额度一般为房产评估价值×70%(商业用房为60%)减去原房产按揭贷款余额,且加按揭贷款金额和房产按揭贷款余额总计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发放的原房产按揭贷款时确认的原房产价值。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客户原房产按揭贷款还剩下四成未还清,那么他就可以最高申请原房产价值三成的“加按揭”贷款。有的银行推出的“加按揭”贷款有次数的限制,而有的银行则将“加按揭”的额度作为授信额度提供给客户,客户可以多次循环使用。比如工行此次推出的个人授信循环贷款,能在授信有效期内灵活地循环使用。
房贷专家表示,客户办理“加按揭”的最大好处是方便快捷。由于已有原办理房贷的房产作抵押,客户不用再重新办理抵押、公证、评估等手续,大大节省时间和费用。如果是循环授信,还可以一次申办,循环使用。由于目前房贷利率已经取消了优惠,“加按揭”贷款原来利率较高的劣势就不存在了,客户申办“加按揭”贷款比申办其他消费类贷款也就更加合算。
不过,房贷专家也提醒准备申办“加按揭”的客户,申办“加按揭”贷款是有一定条件的。首先,“加按揭”贷款必须有明确的用途,一般来说指购房、购车、装修、添置大件商品、教育等重大的消费,如果没有明确的用途,银行会认为客户可能将获得的贷款从事风险性投资而拒绝放款。其次,对申办的客户本人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归还住房贷款是否按时、有没有其他信用污点等。有的银行只对公务员、教师、律师等优质客户提供,有的银行则只对VIP客户提供。要了解自己是否具备资格,最好的办法是向原房贷办理银行进行咨询。最后,“加按揭”贷款实质上是一种个人消费贷款,与房产贷款不同,贷款期限较短,一般不超过10年。(沈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