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1日电 据北京晨报报道,12月1日起,北京市2006年度车辆养路费征缴工作将全面开始,28个征稽点和农业银行370个营业网点将接受缴费。
届时,有关部门将采取增开收费窗口、将截止到17时的收费时间延长到20时等措施减少车主办理业务时间。今年养路费的征收标准没有变化,普通客、货车为220元/月吨,一次缴纳费用的时长也可自由选择,最少可缴纳下一月的养路费。
即日起,向车辆管理所交回牌照和行驶证后,仍悬挂假牌照、补领牌照或无牌照上路的车辆一经发现,征稽部门即可扣押车辆,进行登记保存。对于长期恶意拖欠养路费的车主,有关部门还将积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据悉,为逃避缴纳养路费,一些车主,特别是一些大型货运车车主采取了偷驶车辆、套牌车辆等行为。北京养路费征稽部门经与有关部门协调,按照新出台的《行政处罚法》37条的规定,已开始对这部分车辆进行登记保存,即在现场执法中发现偷驶车辆,将把车辆暂时开到指定的停车场,并用书面方式通知车主缴纳养路费。
“这部分车主除了要缴纳应缴的养路费外,还将按日加收应缴费额1%的滞纳金,并处以2倍罚款。”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按此标准计算,一辆核准载重为5吨的大货车如偷驶10个月后被发现,11000元的养路费加上罚款、滞纳金后要“涨”到35000元左右,在补缴养路费期间车辆还将无法使用。据介绍,全市40余处检查站和30个电子设备车辆已全部出动,搜索欠缴养路费“老赖”。
针对一些车主关于养路费费改税出台没有明确时间,如明年年中出台养路费是否会白缴的担心,养路费征稽部门表示,他们目前还未接到费改税的通知,即使明年实行费改税,车主上缴的费用也将从可靠途径进行退还或转移。(李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