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股改承诺恐成“空头”?深交所给出“定心丸”

2005年11月18日 20:44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八日电 (记者 贾靖峰) 上市公司股改方案颁行正热热闹闹,股民内心却连敲小鼓,对价安排的送股、转增、缩股、派息等承诺事项大多远期才能见收,到时是否会成“空头支票”?深交所今日发布《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管理指引》给出明确信息:承诺不兑现者将受重罚。

  对于承诺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承诺、违反指引相关规定的行为,指引称将按四种情况分类处理。将承诺人不守信、不履行承诺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予以公开,并给予违规者重罚。

  对存在履约风险的承诺事项,指引规定承诺人应当提供可靠的履约担保。承诺人自身无法提供履约担保的,应提供经深交所认可的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的履约担保。指引强化了承诺人的法律责任,规定其不能以“承诺只是自己单方面的行为”为由回避义务。

  对重组式股改的情形,指引要求承诺人对上市公司重组后未达到预期经营目标时,应作出安排给予流通股股东相应的补偿,如追送现金或股份。

  深交所表示,股改承诺是否履行将极大影响股改进程和成效,市场急切需要建立一种“股改承诺保障机制”。该指引的发布是建立“股改承诺保障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编辑:余瑞冬】
:::相 关 报 道:::
·吴晓求:股权分置改革绝非瓜分国有资产的大游戏
·尚福林:股改较快地区可享政策倾斜 违规要严查
·QFII成中国股市新生力军 专家:意在争夺话语权
·《证券法》修改起草工作小组组长:证券修法内幕
·推进股权分置改革 中国证监会要求做好4方面工作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称三大利好助中国股市动力充沛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试行)起草说明
·中国证监会出招股权激励 未股改及污点公司无缘
·股权分置改革进入关键期 中国政府将会有序推进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