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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战宋楚瑜诉李登辉陈水扁案 法院今日开庭宣判

2005年11月16日 10:46

  中新网11月16日电 连战、宋楚瑜两位在野党主席分别诉请前“总统”李登辉、现任“总统”陈水扁妨害名誉民事侵权诉讼案,将在今日(16日)下午4时同时宣判。另外,陈水扁诉请飞碟电台董事长赵少康、“立委”刘文雄、蔡中涵刊登道歉启事回复名誉案也在下午分别开庭审理。

  据台湾媒体报道,去年“320大选”后因“泛蓝”阵营不满大选结果、质疑选举不公,在“总统府”前发起连串抗争活动,“410”当日国亲则举行凯达格兰大道集会抗议活动,结果在警方强制驱离后爆发警民冲突事件。

  据报道,事后李登辉、“台联党立委”程振隆、民进党“立委”郭俊铭,先后发言指称宋楚瑜在“410”集会活动中“跑去打麻将,丢下群众不管”。宋楚瑜认为李登辉等人的说法,是以恶意方式加以诬指、抹黑,遂在去年5月,委请律师提出民事侵权诉讼,向李登辉、郭俊铭各求偿2000万元、程振隆求偿1000万元,同时在报纸刊登道歉启事。

  去年11月14日,陈水扁在台北县板桥市民进党“立委”造势晚会上突然语出惊人说连宋在“320”后发动所谓所谓“柔性政变”的“七日流产政变”。要老将怂恿高级将领“一个一个辞官、一个一个装病”。

  被点名的连战、宋楚瑜两位在野党主席,认为陈水扁在“立委”造势大会上,捏造二人发动“七日政变”,严重毁损二人名誉,两天后委请律师到台北地院提出民事侵权诉讼反击。除请求陈水扁给付象征性的1元妨害名誉赔偿金外,还得在岛内报纸头版以及英、美、日、法等4国知名报纸报头下方刊登半版道歉启示。

  前后任“总统”,因即兴式发言衍生妨害名誉民事诉讼,经法官1年来的审理,虽然未在同日辩论终结,却巧合地订在11月16日下午4时宣判。由于被告的身分是前“总统”和现任“总统”,法官如何认定、判决结果势将成为关注的焦点。

  除了两件“总统”诉讼同日同时宣判外,更巧的是,陈水扁因不满“立委”刘文雄、蔡中涵和赵少康等人,去年指称前巴拿马女总统莫丝科索受赠百万美金是“金援遮羞”的说法严重妨害其个人名誉,以个人身分委请律师反击,提出回复名誉民事诉讼,要求在岛内五家报纸刊登道歉启示案,承审法官将在今日下午2时30分开庭。

  同一天就有三件和前、后任“总统”有关的民事诉讼分别开庭、宣判,不但创司法空前纪录,无疑也让法院“充满浓浓的政治味”。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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