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5日电 据重庆晨报报道,父子俩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事发后又暴力抗拒执法部门检查、封存。昨日上午10时,重庆市一中院对开县原政协常委、重庆光大东丰轧钢有限公司(下称光大公司)董事长吴大和及其儿子吴生武开庭宣判,以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父子俩有期徒刑15年、15年零6个月,并各处罚金100万。
父子俩暴力抗法
2004年4月1日凌晨2时许,接群众举报,重庆市工商局经检总队和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联合开县工商局,对光大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挡获地条钢坯60余吨、成品220吨。
次日中午1时许,开县工商局李兰云等17名执法人员到该公司清点炼钢模具时,吴大和竟对李兰云大打出手,至使李兰云被当场打昏,其余几个执法人员也不同程度受伤。
去年8月,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以涉嫌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吴大和及其子吴生武批准逮捕。
引“虹桥惨案”辩解
在今年5月31日的第一次庭审中,吴大和竟引用“虹桥惨案”来辩解:“我绝对没有做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事情,我一直牢记着綦江虹桥惨案血的教训,绝对没有生产伪劣钢材。”
经审理后,昨日重庆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二人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罪成立,判处吴大和有期徒刑15年,处罚金100万;判处吴生武有期徒刑15年零6个月,处罚金100万。(杨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