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5日电 据新京报报道,“今后北京小区在参评‘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和‘北京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时(以下称为‘国优’和‘市优’),其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将成为一个考核要素,并且在评比中占一定分值。”14日,北京市小区管理办公室主任赵春凯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据悉,目前相关文件正在制订和审核中,只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才能具体执行,但其详细内容赵春凯没有透露。
约10%小区成立业委会
据赵春凯介绍,目前北京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只有400多个,仅占到10%左右,多数小区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此次制订这个规定就是考虑到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将来小区在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等方面都应该有业主委员会的参与,同时优秀的物业管理小区必须要有完善的监督管理系统,而一些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缺失使监督管理系统不完整。显然,该政策将直指目前北京居住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现实问题。
物业公司很看重项目能否评优
对于物业管理公司而言,其管理的小区能否被评上“国优”和“市优”,将会直接影响到其物业管理资质等级的评定,而物业公司资质等级评定则要影响到其接管物业管理小区的区域以及面积。“在资质管理体系日渐健全的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非常看重物业管理资质等级。”北京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邓南宇这样告诉记者。
由此可见,成立业委会成为小区评优标准无疑将给物业公司带来不少的压力。但赵春凯也表示:“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不是评选‘国优’、‘市优’的惟一条件,只是评选要素之一。”同时他认为一个小区能否达到相应的“国优”和“市优”主要看其提供的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而此次重点提出是否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评选标准,则是进一步来推动和加速业主委员会的建立。
部分国优、市优小区将落选
目前由建设部评定的“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中,有一个硬性指标是要求参评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预评分值不得低于98分。“如果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分值仅设定为3分,那么将使许多管理服务水平高的项目落选。”邓南宇说。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董贤钧表示:“一个居住小区是否达到‘国优’和‘市优’标准,主要是看该物业管理公司的实际管理和服务内容,假如把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作为一个标准,将可能导致一些服务很好的物业管理公司落选。”据记者了解,此前有多个已经获得“国优”和“市优”的小区,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是业主委员会正在成立中,假如按照这个规定执行的话,以前已经获得相关“国优”和“市优”的一些小区在重新审核时将无法通过。
另外,有多个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个小区是否能够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并非在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和服务范围之内,该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会打击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公司的积极性。
近26%的人认为物业设障碍使业委会不能建立
北京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孟宪生表示,该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物业管理公司帮助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积极性。
据央视东方时空栏目联合搜狐焦点房地产网正在进行的“业主委员会现状”调查显示,83.68%的人认为小区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近26%的网友认为业主委员会不能成立是“开发商、物业公司设置障碍”的原因。因此推动物业公司积极支持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成为当务之急。(张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