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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76亿港元独吞镇海炼化 尚需监管机构批准

2005年11月14日 10:18

  中新网11月14日电 据《证券时报》报道,中国石化与中国石化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于12日分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了中国石化吸收合并镇海炼化的相关事宜。

  据悉,此次整合采用吸收合并方式。中国石化为整合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甬联。宁波甬联与镇海炼化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经股东大会和监管机构批准后合并。

  据了解,镇海炼化董事会同意向其股东提呈一项建议,由中国石化通过宁波甬联以吸收合并方式整合镇海炼化。宁波甬联将以10.60港元/股的价格向镇海炼化流通股股东支付现金,现金对价总计约76.72亿港元,10.60港元/股对镇海炼化的历史交易价格有一定溢价,比停牌前9.45港元/股的价格溢价12.17%。

  中国石化认为,此次合并拟向镇海炼化流通股股东支付现金对价10.60港元/股,对双方而言,都处于合理水平。此次整合符合中国石化发展的目标。从长期看整合将对中国石化的盈利能力产生正面影响,提升公司股东价值,符合中国石化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国石化称,整合主要是出于以下战略考虑:首先,完善价值链。本次整合将使镇海炼化业务充分融入中国石化一体化价值链中,完善中国石化的一体化业务结构。第二,实现整合效益。提高镇海炼化的抗风险能力,并可在资金、投资、品牌、资源、销售网络等诸多方面实现整合效应。第三,消除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第四,减少管理层次,提高管理效率。

  另悉,目前,此项合并计划已获得中国石化、镇海炼化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会批准,但合并的生效尚需获得镇海炼化股东大会及独立股东大会批准,以及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李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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