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女士获颁香港城市大学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本报(注:中国青年报)记者作为内地惟一被邀请的平面媒体记者,全程观礼并在荣誉博士学位颁授典礼前对范徐丽泰女士进行了专访。
一头短发,一副眼镜,得体的套装,自信的面孔,今年刚刚60岁的范徐丽泰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年轻10岁。这位香港有史以来的首位立法会女主席已经连任3届。刚开始她并没有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但几年来,范徐丽泰的勤勉工作以及中立客观的态度得到香港民众的认可,而其为女捐肾、丈夫去世仍坚持工作的行为更是让民众感动。
香港青年开始有国家意识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这次获得香港城市大学的荣誉博士学位有什么感受?
范徐丽泰(以下简称“范”):在香港,是第一次有大学颁授荣誉博士学位给我,而在内地,2003年10月,中国政法大学颁授荣誉博士学位给我。这是学术界对我这么多年来在公共服务方面工作的认可。同时,我也非常感谢这么多年来和我一起共事的朋友们,我是得到大家的通力合作和支持,才能够把一些难做的事情顺利地做好。我觉得这个荣誉并不是我个人的,而是属于很多为香港社会作出贡献的人的,我是代表他们来接受这一荣誉的。
记:您原来曾在大学里工作过,在立法会工作期间,也曾经为推动教育工作作出了很多贡献,那么您在退休之后会从事教育工作吗?
范:首先我们对教育工作得有一个定义,如果定义是跟年轻人在一起将自己的一些心得和他们分享,那么我不仅是将来有兴趣做,现在我也在做。我觉得很重要的是让香港年轻的一代了解我们的体制,以及在整个政治体制中立法会担任的角色,做的是什么工作,我希望能够引起他们的兴趣,至少在我碰到的年轻人中,有小部分愿意投身这方面的工作,因为香港实在是很需要也很缺乏政治人才。将来我退休以后,我会做一些义务的工作,至于是否会和教育有关,我很喜欢一句话———随缘。
记:您曾经多次在内地的大学演讲过,您觉得内地年轻人和香港年轻人有哪些相同和不同之处?
范:两地的年轻人都有很强烈的求知欲,很想知道一些新的事情,很想掌握一些新的知识,比如很想知道像我这样的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我的心理历程是怎么样的。不太相同的地方是,内地的年轻人觉得爱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自己很清楚“我是中国人”,对国家以及中国的历史也有一定的认识,这可能是教育制度造成的。而在香港,近3年来,我开始觉得年轻人对国家的认同感有显著的提高,以前他们对国家的观念很模糊。因为对国家不太有认识,所以也说不上爱国,或者觉得自己是中国人。反而,他们去外国的时候,外国人把他们看作中国人,那个时候他们才自觉地认识到自己是个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人。这和我们的教育制度有关,因为香港以前是实行殖民地的教育制度,当然不会讲中国的现代历史,即使讲也是轻轻地带过。可是近年来,大家都很关注对年轻人的国民教育,近3年有显著的发展,我相信,将来香港的年轻人也会很清楚自己是居住在香港的中国人。
“各省都有老百姓向我投诉”
记:您同时身为全国人大代表和香港立法会主席,您曾经说过自己做人大代表是在“及格与不及格之间”,而做香港立法会主席是合格的,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评判?
范:其实每一年开“两会”的期间,我都会回香港一次到两次,我没有一次是由头到尾坐在那里开会的,因为香港立法会的会期跟全国人大开会的会期是冲突的。我一般为了主持立法会的会议,就周二回香港,周三主持会议,周四早晨回北京。所以我觉得连开会都没有百分之百地出席,当然不能算是及格。可是另外一方面,我对人大代表的工作很有热情,我在休会期间收到老百姓的投诉比较多,我会一一地跟进,尽我自己的能力去帮他们解决问题,所以在这方面可以说是及格的。所以我说做人大代表是在“及格与不及格之间”。而立法会的主席,我是全力以赴,在选举我做立法会主席的时候,我就保证一定会尽量做到主席应该做的职责,我从来没有缺席过立法会的会议。我在开始做立法会主席的时候,有人对我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可是近年来这些看法已经慢慢地有些调整,从舆论、公论上看,我这个主席还是及格的。
接触民众是议员的职责
记:在香港,立法会议员如何和民众接触?
范:作为立法会的议员,我们的职责就是要接触民众。民众有些什么意见,要为他们如实地反映。我做了主席之后,不应该公开讲我政治上的看法或对政策的看法,这是很重要的。因为我要保持立法会主席的政治中立。可是另一方面,我也是立法会的议员,难道可以不做议员的工作吗?所以我这些工作是照做,意见是照样地如实反映。我惟一和其他议员不同的是,我不会向传媒汇报我做了什么工作。我处理的申诉个案,我怎么跟进,这些我一般不会对传媒说,我安排的各种各样工作也不会告诉传媒。可是我和民众的接触和一般的议员没有多大的区别。只不过在报纸上、在电视上,不会看到范徐丽泰议员办事处的一些新闻。
记:民众的投诉是通过什么途径到达您这里的?您一般是怎样处理的?
范:民众的投诉一般是写信来的,很多是内地寄来的,各省都有,这些来信可以直接寄到我手中。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有一个办公室,这个地址大家都知道,即使他不知道这个地址,但他知道范徐丽泰在香港的立法会,他就寄到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会,我一样会收到。
我会看投诉的内容、投诉的事情,先了解这个事情。有的在很远的地方,不在香港,我当然没办法进一步了解。可是如果只是一封很简单的来信要申诉,而没有其他申诉的资料可以证明这个申诉,我会回信请他给我多一点资料。如果来信有很清楚的资料,在整理之后,我会考虑请哪个部门来跟进,一般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信访部门。有时候投诉是直接和法院的裁决有关,我就会交给最高人民法院;如果和公安部有关,我也会酌情看。有时候,一些投诉信从内容上来看,我觉得投诉资料不足,道理和证据不足,这些我只会如实转交。有时候,我觉得很有道理的,就会加上我自己的意见,然后再交给有关部门。这些工作大多数都是我亲自做的,因为做人大代表没有其他的资源,不像香港的立法会,我们有办事处。立法会的资源不能用在人大的工作上去,所以两件事情是分开的。
我作为人大代表和立法会议员,都会接到香港居民的投诉,比如香港居民在内地做生意时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也会给我写信,甚至直接来找我或打电话给我,那么我会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去跟进。另一方面,对立法会议员的申诉就比较直接了,在香港,除了可以写信,还可以到我的办事处。我在香港岛有3个办事处,他离哪个办事处近,就可以到哪个办事处。他在和我的同事谈过之后,有什么需要的资料可以再拿来,如果资料足够,我就会跟进,比如写信啊,托政府部门处理啊,甚至求情啊。有时候我自己也会主动去见他,要求了解多一点。
记:在香港,立法会议员有什么培训吗?
范:在全国人大,有一些课程对人大代表进行培训,让我们对议事方式、信访部门的工作有更多了解。在香港也有培训,可是比较简单,每一届新的立法会成立的时候,秘书处就会安排一个1天到1天半的课程,介绍秘书处怎么可以为议员们服务,也介绍议员们在会议上要遵守的规则。一般议员们在听完之后,有一部分人会按照去做。也有一部分人没有参加培训,因为这是自愿行为。在香港,做立法会议员也是一种荣誉,这种荣誉是老百姓给我们的,我们每个人都是经过选举参加立法会工作的,所以我们的一切工作和行为、发言都要对我们的选民负责。怎么开会?我们有一套议事规则,这套议事规则是每一届的议员们讨论了之后在大会上投票通过的,所以是议员们自律的一个方式。议事规则不能跟基本法相违背,他们要自律地遵守这个规则,如果有议员的行为和议事规则不符合的话,那么我这个做主席的在开大会的时候有责任提醒、警告甚至要求这个议员退席。
任何人都不应该有特权
记:香港是个高度法治社会,而内地还有很多法制不健全的地方,您对内地的法制建设有什么建议?
范:很多人以为,有一套法律,就有一个法治的制度,我不反对这个讲法。可是,只有一套法律是不够的,必须要有执法的人员按照法律来执行他的工作;其次,法官在判案的时候,要按照法律客观地作出裁决;第三,最重要的是,民众都有一个法制的概念,说得简单一点,大家都愿意守这个规矩,大家都愿意支持这一套制度。
当然,制度不会是百分之百好的,有时候制度在实行一段时间以后,我们会发现可能这个制度有问题,有问题我们就去改这个制度,但改制度有一套法定的程序,也是一套改制度的规矩。如果我们民众都赞成、而且认同这一套概念,就是我们大家认为:我们要的是法治,有制度地做事,有规矩地做事。我们不要人治,个别的人是不能按照其个别的意愿去将一件事情、将一个制度改变。如果民众没有这套概念,而是觉得“他有关系嘛”、“他有网络嘛”、“他有特权嘛”,甚至很羡慕走后门的、有特权的,那么法治精神就很难被贯彻。因此,说到底,最重要的还是教育。教育程度提高了,大家明白做事情应该有规有矩,那么法治就能发展下去,因为法律本身不是万能的。
在香港,难得的是老百姓觉得任何人都不应该是有特权的,大家在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我们也不接受长官意志,更不能接受一个人说了算数,而是有一套办法让大家都能够理解,也都会按照这个规矩、这个制度来做事情。这样的做法当然不能说是百分之百的公道,其中也有漏洞;可是,大致上来说,就有了一个标准,这个标准不会因人而异。所以,我觉得最重要的就是做教育工作。而这个教育除了学校的教育之外,更重要的是整个社会的教育,如何让民众有法制观念,在这方面,政府、传媒、司法人员,都要自觉地放弃个人的利益,而去遵守这个法律。
年轻人要学会面对压力
记:年轻人在生活和工作中会遇到很多困难和压力,您觉得年轻人应该如何克服压力?
范:人生不可能没有压力,做什么工作都会有压力。当你能够面对一部分压力的时候,更大的压力就会来临,因为那个时候你能够面对压力,处理得比较好,你就有机会升迁,升迁了你的责任就更大,压力就更大。所以我想年轻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能够面对压力,明白压力是人生不可缺少的。可是这个压力也是一个挑战,有了压力,你怎样去处理,如果你能够面对这个挑战,能够积极地去想办法处理,而且处理得当的话,这就是向你自己证明你是有这个能力的,我不是说向人家证明,而是向自己证明。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应该要知道,我们来干吗?我自己来这里是尽量地用我的能力去帮助其他人,令我周围的人生活的愉快。所以如果你不是为了自己的名、自己的利,有些事情压不倒你。有些人说,你这样做一定有人骂你,可是问题是我这样做不是为了人家赞赏我,而是以为这样做才是对的,我要坚持做对的事情。
怎么样做才是对的?就是回到我刚才讲的问题,就是按制度做,比如我这个立法会主席在议事规则里做事,我就知道一定会有人不喜欢。你们不喜欢可以去批评我,我不介意,因为我做这个事情不是为了得到你的赞赏,而是为了对得起我的良心,我尽了我的本分。我觉得,做人最重要的一点是你答应了的事情,一定要兑现。既然我答应了做一个议员,那么我就应该为老百姓服务;既然我答应了成为一个立法会主席,那么我就应该按照议事规则办事,很中立、很客观地决定一件事情。其他人的看法,我不能控制,我也不会去干预,他们喜欢骂我就骂,他们喜欢赞我就赞,这是他们的自由,我只是做我自己的事情。
(来源:中国青年报,记者 周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