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新华社消息说,教育部发布的《中国全民教育国家报告》称,中国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93.6%。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8.95%,小学毕业生的升学率达到98.1%。
就在11月9日,新华网河北频道的一则报道称,河北威县作为一个“普九达标县”,某初中辍学率却近90%。但按照达标要求,其义务教育阶段的辍学率不应超过3%。报道说,更令人沉重的是,威县并不是一个特殊的典型,它不过是记者随意调查的一个县,也许比它的辍学情况严重、更触目惊心的县还有很多。
让人痛心的是,如此高的失学率,并不是河北独有。2004年6月14日《中国青年报》曾报道,一份对6省14县17所农村初中的调查显示,农村初二学生辍学率超过40%。不少老师反映,“30%~40%的辍学率是下面公认的。”
《中国全民教育国家报告》只公布了中国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93.6%这个权威数字,但没有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的数据,只提到了政府在“降低辍学率”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有利地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但从上述有限的报道看,一些地方义务教育阶段的辍学率之高是惊人的。义务教育如此严重的问题,没有进入《中国全民教育国家报告》这种严肃的政府文本的视野。
当然,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原因是多方面的,不能全部由教育部负责,但统计并公开辍学率,则是教育部的责任。另外,根据记者的调查,现在很多地方的孩子辍学,不是因为贫困,而是因为厌学而辍学———这就更是教育部的责任了。国家为义务教育投入了那么多的教育经费,还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课本费、免杂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以保证他们能接受法定的义务教育,但我们的孩子却因厌学而失学,这说明一些地方的学校教育是多么缺乏创新,又多么缺乏对学生的吸引力。这个责任由谁负?当然由教育行政部门来负,因为稍懂教育规律的人都知道,这个责任只能从学校和老师身上找,而不能往学生身上推。
如果把义务教育阶段的辍学率写入《中国全民国家教育报告》这样严肃的文本,意味着教育行政部门勇于承担责任,将有利于为教育行政部门塑造良好的公众形象。近几年,“问责制”已经成为追究公职官员责任的最基本、最常用的制度,几年来,多名省部级高官为承担工作责任或去职,或接受其他行政处分。这充分说明,“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仅仅是执政党的伦理规范,也正在越来越具体化为制度规范。我们常说“守土有责”,那么某些地方教育部门的领导人,应该对本地的高辍学率承担何种责任呢?教育部作为国家最高教育行政部门,至少有督察之责。
也许,即使辍学率再高,也不会像火灾、疫情或矿难那样给公众带来巨大的心理冲击,但是,它却能真正灼伤我们民族的未来。
也许《中国全民国家教育报告》是为了向外界介绍中国教育的成就和现状,但这个报告同时也是面对全体国民的,因此,如果既讲成绩,也讲问题,则更能显示出对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的信任和尊重。
(来源:齐鲁晚报,作者:金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