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9日电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今日发布。《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把加快职业教育、特别是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建设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决定》明确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800万人,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要为社会输送2500多万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1100多万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进一步发展,每年培训城乡劳动者上亿人次,使中国劳动者的素质得到明显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普遍改善,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质量效益明显提高。
《决定》指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十一五”期间,继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和“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
《决定》还要求,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宗旨,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改革与创新,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密切结合;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建立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